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9-08-30 |
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辐射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 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 限公司编制的《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金华供电公司金 华邵宅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 并作为该项目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设计、建设及今后环境管 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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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根据环评报告结论,本工程位于永康市经济开发 区邵宅村,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为:新建 110kV 半户内变 电所一座,主变户外布置;
线路:邵宅变进线档新建双回 电缆线路 0.1km,炉头侧新建架空线路 1.0km,其中单回 路0.4km,双回路0.6km,新建单回路电缆 0.3km.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 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线路尽量避开环境敏感目标,交叉跨越时应按 规范要求留有足够的净空距离.导线对地和交叉跨越最小 距离执行《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 GB50545-2010)中的相应要求.
(二)工频电磁场、磁感应强度必须符合《电磁环境 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规定限值.
(三)变电站运行期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 接入城市污水管网.突发事故可能产生的油污水,应贮存 在事故油池,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不能向外排 放.
(四)变电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输电线路周围 声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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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 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占地和对植被的破坏,及时 恢复施工时临时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并采取有效的防尘 、降噪措施,禁止施工扰民.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 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六)严格执行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 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如不服本行政许可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之日起六十日 内向永康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永康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16日 永康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1月45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