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9-08-30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全资设立浙江浙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暂命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登记核准的为准,以下简称"能源服务公司" )
2、投资金额:2 亿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全资设立能源服务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2 亿元出资,全资设立能源 服务公司,并结合业务开展需要分期出资到位. 本投资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为适应电力体制改革趋势, 加快布局配售电市场和综合能源服务领域, 公司全资设立能 源服务公司.经营范围拟主要包括配电网建设与经营;
冷、热、电、热水、蒸汽生产、销售 和供应服务;
电力项目投资,电力开发与经营管理;
电力及节能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
节 能产品销售;
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与监理;
电力设备运行、维护、检修;
输变电 工程设计施工和建设;
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咨询;
合同能源管理;
电力能源技术研究服务;
电 线电缆、电力设备批发零售租赁;
电力通讯工程;
电力信息系统开发;
分布式能源投资建设 与运营;
能源管理服务;
停车场设计、施工与运营管理;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与运营等 (部分需要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取得相应许可证书后开展) .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登记核准的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未来售电市场及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前景广阔, 公司依托自身发电企业优势及成熟的电力 管理经验,设立专业化的能源服务公司,拓展售电和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向下游延伸产业链 条,有利于提升公司电力业务整体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2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