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8-30 |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4]458 号)核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6,930,000 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199,833,1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38,749,710.00 元后的 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161,083,390.00 元,由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于
2014 年6月24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 减除申报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992,377.36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9,091,012.64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14)00047 号《验 资报告》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 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 根据《管理办法》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 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连同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4 年7月21 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 利和义务. 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33101984136050516236 9,037,402.66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12950000000596040 4,752,781.44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002801896600070 2,380,651.01 合计 16,170,835.11 经2018 年3月16 日公司第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关 于授权经营层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 , 同意授权经营层在 50,000 万元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经2018 年11 月23 日公司第六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 加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的议案》 ,同意授权经营层 以闲置募集资金在原授权额度 50,000 万元的基础上增加 25,000 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 品.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 额为 740,000,000.00 元.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为方便募集资金账户管理, 公司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波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2950000000596040)中的余 额转至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账号 33101984136050516236) ,该募集资金监管户监管的未到 期理财到期后由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募集资金 专户监管,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 截止本公告日, 公司已办理完成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 续,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