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8-30 |
1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1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家港亚细亚化工有限公司两起涉诉案件的公告 近日,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张家港亚 细亚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亚细亚" )又收到两起涉诉案件,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张家港亚细亚涉诉案件
(一)张家港市人民法院(2015)张商初字第1753号诉讼事项
1、传票主要内容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于
2015 年11 月17 日发出传票: 要求张家港亚细亚于
2015 年12 月9日上午
9 时到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就追偿权一案进行应诉.
2、民事起诉状的主要内容 原告:张家港市信一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地:张家港市南丰镇东沙八六圩 法定代表人:杨祖兴 被告一:张家港亚细亚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地:张家港市南丰镇东沙 法定代表人:柯维龙 被告二:童 住所地:张家港市杨舍镇苏华新村
31 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
一、二归还借款本金
50 万元及截止至
2015 年11 月12 日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家港亚细亚化工有限公司两起涉诉案件的公告
2 利息
11358 元(该利息自
2015 年5月6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照银行同期同 档次贷款利率计算) ;
(2)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3、本案基本情况 原告诉称:2015 年5月5日,张家港亚细亚、童孪蛘偶腋凼行乓换び 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一化工" )借款人民币
50 万元并出具《借条》 .信一化工 将上述借款打入张家港市高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账户. 张家港亚细亚及童轮 今未能归还上述借款及相应的借款利息.
(二)张家港市人民法院(2015)张商初字第
01743 号诉讼事项
1、传票主要内容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于
2015 年11 月23 日发出传票: 要求张家港亚细亚于
2015 年12 月17 日下午
14 时到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应诉.
2、民事起诉状的主要内容 原告:张家港市金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张家港市海港大厦 C 座11 楼 法定代表人:陈建兴 被告一:张家港市世星泵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张家港市德积镇人民西路 法定代表人:潘玉兴 被告二:张家港亚细亚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地:张家港市南丰镇东沙 法定代表人:柯维龙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立即清偿原告委托浦发银行张家港支行发放的贷款本金
1000 万元,利息 166666.67 元及相应罚息(罚息按照年利率 18%自2015 年11 月12 日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 ;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家港亚细亚化工有限公司两起涉诉案件的公告
3 (2)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律师费损失
71166 元;
(3)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本案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3、本案基本情况 原告诉称:2014 年11 月11 日,张家港市金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金港担保" )委托浦发银行张家港支行按照委托贷款程序向借款人即张家港 市世星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星泵业" )发放委托贷款
1000 万元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年利率为 12%,逾期罚息利率为 18%,借款期限自
2014 年11 月11 日至
2015 年11 月11 日.该委托贷款由张家港亚细亚为世星泵业提供连带责任 的担保,并与申请人签订《保证合同》 .金港担保依约委托浦发银行张家港支行 发放贷款,但是世星泵业未能按约偿还贷款本息.
二、本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上述涉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影响暂无法准确估计.公司会及时披露 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法院传票.
2、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