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9-08-30 |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集团 编号:临2018-084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及《北 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 《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 )之要求,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或 公司 )特将
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 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 根据本公司
2013 年10 月30 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12 号文 《关于核准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
2014 年3月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500,903,224 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 5.5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95,039,989.92 元,扣除发行费 用20,304,1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74,735,889.92 元, 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4)验字第60667053_A02 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金隅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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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779,239,989.92 元(包括尚未支付的中介费人民币 4,504,100.00 元)已于2014 年3月24 日汇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根据本公司
2015 年5月27 日周年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36 号文《关于核准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
2015 年11 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54,245,283 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 为每股 8.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699,999,999.84 元,扣除发行费用 62,124,96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637,875,039.84 元,并经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 60667053_A02 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 4,641,499,999.84 元(包括尚未支 付的中介费人民币 3,624,960.00 元)已于
2015 年11 月30 日汇入经公司董 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8 年6月30 日,本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381,841,587.42 元(包括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0,288,917,300.00 元,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600,000,000.00 元,收到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款人民币10,146,603,600.00 元,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金额为人民币2,256,288,600.00元, 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378,659,812.43元, 支付的中介费用人民币 4,504,100.00 元,支付的银行手续费用人民币 75,374.99 元),取得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 8,498,381.88 元,募集资金结余 人民币 47,396,784.22 元(包括尚未支付的中介费人民币 3,624,960.00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经本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0 年8月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 金隅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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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制度》(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10 月,按照中国证监 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 公司修订了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该办法中对募集资金存放、 使用、 投向变更及管理和监督做了详细规定,所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支出,均 在募集资金披露用途内和本公司预算范围内,按照本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履 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加气混凝 土有限责任公司、大厂金隅现代工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金隅天坛家具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隅丽港(天津)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金隅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为非公开发行募集的 资金开设专项存储账户.九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包括: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景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中 国工商银行北京安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城市建设开发专业支行(2 个 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道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京兴隆大街支行.在A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与银行、保荐 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共同 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18 年6月30 日,协议各方均按 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
2018 年6月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方 金额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市分行
110060149018170182242 本公司 28,977,894.80 金隅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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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 行0200203319020196563 本公司 13,878.96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石景山支行
0200013419200040504 北京市加气混 凝土有限责任 公司 1,411,764.95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大厂支行
13001707748050506500 大厂金隅现代 工业园管理有 限公司 10,709,101.99
5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安 贞支行
0200064819024649727 北京金隅天坛 家具股份有限 公司 57,415.89
6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城 市建设开发专业支行
11050138360000000048 北京金隅嘉业 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 390,657.5
7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城 市建设开发专业支行
11050138360000000047 北京金隅嘉业 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 2,371,122.65
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天津永安道支 行02280101040015072 金隅丽港(天津)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 1,342,557.25
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京兴隆大街 支行
10109201040009981 金隅南京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 司2,122,390.23 合计 47,396,784.22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均为活期存款,该专户存款余额中含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 8,498,381.88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2018 年半年度 A 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
四、募集资金预先投入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18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预先投入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置 金隅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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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换的情形.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利用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本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2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
2015 年4月9日将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22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220,000 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以上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的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在董事会结束后
2 日内发布了公告.截至
2016 年3月18 日该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