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8-26 |
2014 年,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向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浙江金帆达" )发行 95,344,295 股购买其持有的湖北泰盛化工有 限公司 (以下简称 "泰盛公司" ) 51%的股权, 发行价格 12.71 元/股. 根据公司与浙江金帆达签订的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浙 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 《湖北兴发化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之盈利预测业绩补偿协议》 ,浙江金帆达对利润补偿期限内现金分 红的承诺如下:在利润补偿期限内有现金分红的,浙江金帆达的实际 补偿股份数(包括利润承诺补偿、减值测试补偿)在补偿期限内已经 获得的现金分红应随之无偿赠与公司. 根据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条款 及公式, 经测算, 浙江金帆达
2016 年度需补偿股份为 11,516,408 股, 该补偿股份派发的现金红利 1,151,640.80 元人民币应随之无偿赠与 公司.
2017 年7月25 日,公司收到上述赠与款 1,151,640.80 元人民 币,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其计入资本公积. 具体会计处理最终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敬请投资 者关注公司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7 年7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