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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BB 中华人民共和国包装行业标准BB/TXXXX-201X 聚乙烯卧式吹塑罐 Polyethylene blowing horizontal jar (征求意见稿) 201X-XX-XX 发布 201X-XX-XX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BB/T XXXX-201X
2 前言本标准由中国包装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于 201X 年首次发布. BB/T XXXX-201X
3 聚乙烯卧式吹塑罐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聚乙烯卧式吹塑罐的结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定、标志、包装、 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盛装水、液体肥料等液体产品,以聚乙烯为主要原料,经吹塑工艺成型的聚乙烯卧 式吹塑罐(以下简称卧式罐).对于特殊用途的包装,可与用户协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 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3508-2011 聚乙烯吹塑容器 GB/T16288 塑料制品的标志 GB/T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3 定义 3.1 聚乙烯卧式吹塑罐 polyethylene blowing horizontal jar 由聚乙烯塑料制成两端面和底面为平面、长度大于高度、顶部有一个或多个注液口、端面下部有 一个或多个排液口,容积在 500―10000L 的单层或多层塑料包装容器.
4 结构 4.1 提手:采用安装式结构,位于卧式罐体的两个端面,端面和提手采用金属螺丝、螺母连接或塑 料销子连接. 4.2 注液口:口部采用螺纹或其它密封结构,口、盖配合适宜.采用螺纹结构时,盖从拧紧到脱扣 必须旋转 1.5 圈以上,并在大盖上配有减压装置进行泄压. 4.3 排液口:排液口采用螺纹或其它密封结构.带螺纹的排水口与阀门配合适宜,阀门从拧紧到脱 扣必须旋转
3 圈以上.
5 分类 5.1 卧式罐的容积优先采用:
500、
1000、
1500、2000L、2500L、3000L、3500L、4000L、4500L、 5000L、6000L、7000L、8000L、9000L、10000L,特殊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6 要求 6.1 外观 BB/T XXXX-201X
4 6.1.1 产品表面:成型饱满、结构完整、表面光滑;
无明显收缩、气泡、毛边、缺损;
端面合缝 不透明;
排液口处无积料;
塑化不良、裂缝孔洞不准有. 6.1.2 色泽:无外来附着物,无明显色差. 6.1.3 黑点要求见表
1 表1黑点要求 黑点长度 (mm) 要求≤1 忽略不计. 1≤黑点长度≤3 不超过
5 个且每两个黑点之间间距大于 100mm,分散分布.
35 不允许有. 6.2 质量偏差:卧式罐实际质量与核定质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2 规定. 表2质量偏差 6.3 尺寸偏差:卧式罐体的实际尺寸与设计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 规定. 表3尺寸偏差 单位为毫米 规格 L 尺寸偏差 长度 宽度 高度 注液口径 500-1000 ±25 ±15 ±15 ±2 1500-2000 ±30 ±20 ±20 ±2 2500-3000 ±40 ±30 ±25 ±2 3500-5000 ±50 ±40 ±30 ±2 6000-10000 ±60 ±50 ±40 ±3 6.4 容量偏差:卧式罐体实际容量应不大于公称容量 5%. 6.5 卧式罐体对称部位的壁厚比及最小壁厚应符合表
4 规定. 表4壁厚比及最小壁厚 规格 L 500-1000 1500-2000 2500-3000 4000-6000 8000-10000 质量偏差,% ±2.6 ±2.5 ±2.4 ±2.2 ±2 BB/T XXXX-201X
5 规格 L 500-1000 1500-2000 2500-3000 3500-5000 6000-10000 对称部位的壁厚比 ≤1.5:1 最小壁厚 mm 2.0 2.5 3.5 4.0 5.0 6.6 物理机械性能 卧式罐的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表
5 规定. 表5物理机械性能 序号 项目 规定1渗漏试验 阀门不脱落、排液口不泄漏.
2 跌落试验 不破裂、无泄漏.
3 变形试验 标称容量,L 500-2000 2500-5000 6000-10000 变形量, mm 宽度 ≤70 ≤100 ≤150 高度 ≤70 ≤100 ≤150 注:①宽度的变形量是指单边的变形量. ②卧式罐体变形不影响使用;
注液口变形不影响盖子的装配. 6.7 卫生性能:用于生活用水包装的卧式罐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7 试验方法 7.1 外观检验:黑点、杂质等采用精度 0.02mm 游标卡尺测量,其余项目在自然光线下目测. 7.2 质量偏差: 核定质量在 20kg 以下的卧式罐采用感量 50g, 其余采用感量 100g 的通用衡器称量. 按下式计算,精确到 0.1%. q=(M1-M2)÷M2*100 式中:q―质量偏差,%;
M1―实际质量,kg;
M2―核定质量,kg. 7.3 容量偏差:常温下,给卧式罐内注满自来水加以测量,按下式计算,精确到 1%. P=( Q1-Q2)÷Q2*100 式中:P―容量偏差,%;
Q1―实际容量,L;
Q2―公称容量,L. 7.4 尺寸偏差:采用精度为 1mm 的通用量具测量. 7.5 对称部位的壁厚比及最小壁厚: 7.5.1 采用精度 0.02mm 游标卡尺测量. 7.5.2 对称部位的壁厚比:以卧式罐体塑模接缝的中线为对称轴(图1) ,在该面随取不在同一侧的 对称点,测出壁厚,按下式计算,精确到 0.1mm. n=N1÷N2 BB/T XXXX-201X
6 其中:n-对称部位的壁厚比;
N1-较厚处壁厚,mm;
N2-较薄处壁厚,mm;
1―端面 2―底面 3―注液口及盖 4―排液口 5―减压装置 6―提手 图1:罐体对称部位示意图 7.5.3 最小壁厚: 用超声波测厚仪或其它方法找出卧式罐体最薄处, 剖开后加以测量, 精确到 0.1mm. 7.6 渗漏性能试验:先将试样置于平地,给排液口处涂密封胶或缠绕生料带等密封材料,拧紧阀门 并关闭.从注液口给试样注人常温标称容量的自来水,4 小时后加以检查. 7.7 跌落试验: 给试样安装好阀门或其他同等效果的密封方法, 常温下在试样内注入标称容量 15% 的常温自来水,并拧好注液口的盖子.跌落时,容积在 3000L 以下时,用宽度为
55 毫米的吊 钩挂住两端面的提手;
容积在 3000L 以上时,用两条尼龙带套在试样的中间,按表
6 规定高 度跌落,使试样底部平行撞击在混凝土平地,连续跌落
2 次. 表6跌落高度 标称容积 L 500-1000 1500-2000 2500-5000 6000-10000 跌落高度 m 0.8 0.6 0.5 0.4 7.8 变形试验 常温下,将试样排液口阀门拧紧并关闭.将卧式罐置于平地,从注液口给卧式罐注人标 称容量的自来水,48 小时后检查长度和宽度方向上的变形量. 图2:高度变形示意图 BB/T XXXX-201X
7 图3:宽度变形示意图 7.9 卫生性能试验: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8 检验规则 8.1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8.2 出厂检验 8.2.1 组批:产品以批为单位进行验收.以同一规格、同一色泽、相同配方的卧式罐为一批,每批 不超过
2000 只. 8.2.2 抽样:按6.6 条规定进行检验.根据 GB/T2828.1 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其检验水平为特殊 检验水平 S-2,接收质量限为 4.0(AQL=4.0) ,样品数、接受数、拒收数见表 7. 表7批量范围 正常一次抽样 S-2 AQL=4.0 样品数 接收数 拒收数 1-500
3 0
1 501-1200
13 1
2 1201-2000
20 2
3 8.3 型式检验 8.2.1 按第
6 章规定进行全项目检验. 8.2.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影响产品性能时;
c)产品停产
6 个月后,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构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8.2.3 型式检验按表
7 规定取样,按8.2.2 规定检验样品. BB/T XXXX-201X
8 8.3 判定规则 8.3.1 按本标准的要求逐项进行检验,其中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样品为不合格.当不合格样品数 大于或等于表
7 规定的拒收数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8.3.2 合格批直接被接受;
不合格批全部退回生产商. 合格批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可以退还给生产商.
9 标识、包装、运输、贮存 9.1 标识 每只卧式罐上应标有制造厂名、生产日期等,每批卧式罐有合格证明,并附使用说明书. 9.2 包装 卧式罐无外包装.也可按用户要求进行包装. 9.3 运输 运输中应避免摔跌,避免与尖硬锐利物品碰撞. 9.4 贮存 空卧式罐应遮蓬贮存, 贮存温度要 40℃以下, 避免暴晒;
使用温度 60℃以下. 自生产之日起, 卧式罐的贮存保质期为
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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