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9-08-27 |
7、政府采购的政策性规定: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本项目针对小型和 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 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 货物、 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 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 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 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注:须提供相关职能部 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②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 〔2014〕15 号),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 自治待遇的省份的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 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 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 贵州兴五环招标有限公司 竞谈编号:XWH2018ZB-L019 第15 页共64 页 的省份:青海省、云南省、贵州省. ③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文件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价格给予 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 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④节能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 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应该具备 的条件: 1.产品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