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2019-08-2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2005 年8月18 日,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青海省西宁市公物拍卖 中心对青海创业持有的三普药业社会法人股

8400000 股进行了拍卖, 经过公开竞 价,本公司以 7,224,000 元竞得该项拍卖标的,并与青海省西宁市公物拍卖中心 签订了《拍卖成交确认书》 ,每股拍卖成交价格 0.86 元. 本次股份受让前,本公司持有三普药业社会法人股

5400000 股,占三普药 业总股本的 4.50%.本次增加的股份共计

8400000 股,股份性质为社会法人股, 占三普药业总股本的 7%.该项股权过户完毕后,本公司合计持有三普药业社会 法人股

13800000 股,占三普药业总股本的 11.50%.

四、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提交之前六个月内,本公司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三普 药业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五、其他重大事项

1、本次股份受让无附加条件,双方就股权行使不存在其他安排.

2、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 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六、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 、青海省西宁市公物拍卖中心《拍卖成交确认书》 . 本公司负责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友邦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伟良

2005 年10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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