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8-29 |
12 人.招生计划数为:全日制
108 人,非全日制
12 人.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如果复试合格,均可以录取. 2.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已经上了国家最低 录取分数线,但成绩排序靠后,未能参加学术型研究生复试的,直接 调剂至法律硕士,不需要再申请调剂.该类学生直接参加我院法律硕 士复试. 3.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并有资格参加学术 型研究生复试,即在 1:1.2 的范围之内的学术型研究生,经学术型 研究生复试淘汰后,未能被学术型研究生录取,可以直接调剂至法律 硕士(本科必须是法学专业,专业代码:0301) ,其参加学术型研究 生复试的成绩直接带到法律硕士.此类学生因其档案在我校,不需要 再申请调剂. 4. 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的学术型研究生或法律硕士,申请调剂至 我院法律硕士的,需要于
3 月23 日下午
16 点30 之前,进入中国研 究生招生信息网申请调剂.我院将于
3 月24 日(星期六)上午 10:
00 前确定可调剂考生名单,校研究生招生办会即时通过调剂系统发 放复试通知. 5. 我院拟接收的法律硕士调剂考生,仅为全日制的,不接收非 全日制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型研究生的,本科必须是法学的才能 调剂至法律硕士,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的考生,本科是法学或非法 学,均有资格调剂至法律硕士.
二、各专业具体复试分数线
(一)学术型研究生 根据 1:1.2 上限的比例划分参加复试考生的分数线,各专业复 试初试成绩总分分数线分别为: (1)法学理论:336 分;
(2)宪法学与行政法学:347;
(3)诉讼法学:342 分;
(4)财税法学:315 分(执行国家线) (5)国际法学:315 分(执行国家线) (6)刑法学:359 分;
(7)经济法学:340 分;
(8)民商法学:354 分. 以上各专业如有考生自愿放弃学术型转读法律硕士研究生的 (必 须本科是法学的) ,则复试考生自动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复试分数线 亦作相应下降.
(二)法律硕士 法律硕士复试分数线执行国家线,即总分 315,英语、政治 42, 专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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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各专业复试具体名单
(一)学术型各专业 1. 法学理论(5 人) : 考生编号 姓名 总分
104218030101002 张文峰
383 104218030101003 彭元
383 104218030101004 廖恩华
372 104218030101005 曾晓平
340 104218030101001 王慧
336 2. 宪法与行政法(7 人) : 考生编号 姓名 总分
104218030103010 周黎明
375 104218030103019 吴世敬
361 104218030103011 黄聪儿
360 104218030103018 马丹
360 104218030103009 张雅琪
354 104218030103007 殷凡诺
353 104218030103017 谢鹏
347 3.诉讼法(5 人) : 考生编号 姓名 总分
104218030106004 欧阳攀
355 104218030106010 李尧君
355 104218030106003 李琴
348 104218030106007 温丽萍
348 104218030106002 杨圣
342 3. 财税法(4 人) : 考生编号 姓名 总分
104218210120006 牛文霞
375 104218210120009 李振宇
364 104218210120003 汤瑞婷
346 104218210120001 李宁
332 4. 国际法(3 人) : 考生编号 姓名 总分
104218030109004 何佩耘
375 104218030109003 马万里
374 104218030109002 赖思洁
339 5. 刑法学(13 人) : 考生编号 姓名 总分
104218030104027 赵林
395 104218030104009 梅斯新
389 104218030104034 汪扬新
383 104218030104011 张耀文
380 104218030104038 司勇超
376 104218030104044 牛奇川
370 104218030104008 魏娟
367 104218030104029 艾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