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9-08-30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桂建发〔2018〕1 号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委 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2017 年本) 》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发展改革委(局) , 工业和信息化委(局) ,环境保护局,墙改办: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 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我区新型墙体材料发展步伐, 进一步促进新型墙体材料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千亿元新型墙体材 料产业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 《国 文件 ―
2 ― 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6〕34 号)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 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墙材推广应用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改 办环资〔2017〕212 号) 、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 (桂发 〔2016〕18 号)等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自治区住房 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制定了 《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7 年本) 》 , 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一并抓好落实:
一、限期关停淘汰落后墙材产能.
各级墙改主管部门要全面 开展摸底调查,切实掌握全区墙材革新工艺技术、装备水平、产 品情况.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 等部门对于属于淘汰落后墙材产品、工艺和装备的,督促企业进 行限期淘汰或关停,对未按限期完成关停的企业,要及时向当地 政府汇报,由当地政府组织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工业和信 息化、环境保护、安全监管、国土资源、工商等部门,按照国家 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依法吊销相关证件和执照,责令企业停产或 关闭,依法依规推动落后生产工艺退出市场.
二、抓好墙改节能技术改造.对属于限制发展类产品以及工 艺技术和装备的墙材企业,尤其是采用轮窑生产工艺的企业,要 按照《烧结砖瓦工厂节能技术规范》 《广西新型墙材工厂规划设计 技术指南》规定,督促企业进行转产和技术更新改造,引导企业 采用占地面积少、节能效果好的先进烧结隧道窑生产工艺和成型 设备,开发生产高品质新型墙体材料,提高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和 ―
3 ― 产品档次,规范墙材市场秩序.
三、把好新建项目准入关.各部门对新建和改扩建的新型墙 材生产项目要严格准入标准,其产品工艺和技术装备必须符合本 目录鼓励类要求,否则不予办理项目备案和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 定等手续.
四、加强新型墙材开发和推广应用指导.各级墙改主管部门 要根据本目录,结合本区域资源分布情况,统筹规划新型墙体材 料开发项目和推广应用.做好技术咨询服务,提升企业整体水平 和产品品质,引导企业开发生产鼓励类新型墙体材料.加大扶持 力度,对属于重点发展的自保温、复合保温新型墙体材料、装配 式墙材,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形成新的经济 增长点,满足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市场需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环境保护厅2018 年1月22 日―4―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7 年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