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9-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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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备案号:25432-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T 3017―2008 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 Guidelines for safety standardization of ammonia enterprise 2008-11-19 发布 2009-01-01 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AQ 前言本标准依照 AQ 3013―2008 制定,共同用于指导合成氨生产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海峰 曹永友 曲福年 刘伟 徐元瑞 卢洪杰 董国胜 刘艳萍 陈发源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标准首次发布. AQ/T 3017―2008
1 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合成氨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采用合成工艺生产氨、甲醇及其衍生产品的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 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 安全标志 GB
6222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GB
11651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
13690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5258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GB
1648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 GB
18218 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351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AQ/T
900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SH 3063-1999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SH 3097-2000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AQ 3013―2008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AQ 3013―2008 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要求 企业应按照 AQ 3013―2008 第4章的规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
5 管理要素 5.1 负责人与职责 5.1.1 负责人 5.1.1.1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 AQ 3013―2008 第5.1.1 条规定,做好本职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安 全承诺内容应至少包括: AQ/T 3017―2008
2 a) 遵守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承诺;
b) 坚持预防为主,抓好隐患治理的承诺;
c) 提供必要资源的承诺;
d) 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承诺;
e) 持续改进安全绩效的承诺;
f) 对相关方的承诺. 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承诺应通过适当的方式、渠道向从业人员及相关方宣传和告知. 5.1.1.2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
1 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会议,总结本 阶段安全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布置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安委会会议每年应不 少于四次.应做到: a) 会议有议题;
b) 会议记录真实完整;
c) 形成会议纪要. 5.1.2 方针目标 企业应按照 AQ 3013―2008 第5.1.2 条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可结合但不局限于下列内容: a) 千人负伤率;
b) 零死亡;
c) 隐患治理完成率;
d) 职业危害场所检测合格率等. 5.1.3 机构设置 5.1.3.1 企业应按照 AQ 3013―2008 第5.1.3 条规定执行. 5.1.3.2 企业应建立安委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企业总人数 5‰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总人数
300 人以下至少配备
2 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建立从安委会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明确安全责任人. 5.1.3.3 企业应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a)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上的企业应按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b)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7 人以下的企业至少配备
1 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5.1.4 职责 5.1.4.1 企业应按照 AQ 3013―2008 第5.1.4 条规定执行. 5.1.4.2 企业应全面落实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 比安全工作. 5.1.4.3 企业相关安全职责的制定应与机构、岗位的设置变动保持一致. 5.1.5 安全生产投入及工伤保险 企业应按照 AQ 3013―2008 第5.1.5 条规定执行. 5.2 风险管理 5.2.1 范围与评价方法 企业应按照 AQ 3013―2008 第5.2.1 条规定执行. 5.2.2 风险评价 企业应按照 AQ 3013―2008 第5.2.2 条规定,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 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并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价: a) 易发生有毒有害物料泄漏,如氨、甲醇、氢气、甲烷、一氧化碳、硫化氢等工艺装置、场所和 作业活动;
b) 易发生冲击、撞击和坠落的工艺装置、场所和作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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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c) 易发生中毒、窒息、灼伤和触电的工艺装置、场所和作业活动;
d) 易发生火灾和爆炸的工艺装置、场所和作业活动;
e) 其他化学、物理性危害因素;
f) 停料、水、电、汽、仪表风;
g) 设备设施的腐蚀、缺陷等. 5.2.3 风险控制 5.2.3.1 企业应按照 AQ 3013―2008 第5.2.3 条规定执行. 5.2.3.2 企业应记录重大风险,形成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并对控制效果进行监督、评价. 5.2.4 隐患治理 5.2.4.1 企业应按照 AQ 3013―2008 第5.2.4 条规定执行. 5.2.4.2 企业应建立隐患治理台账,台账内容包括: a) 隐患名称;
b) 发现日期;
c) 隐患存在部位;
d) 原因分析;
e) 治理措施;
f) 资金来源;
g) 计划与实际费用;
h) 计划与实际完成日期;
i) 治理负责人;
j) 治理验收人;
k) 验收日期等内容. 5.2.5 重大危险源 5.2.5.1 企业应按照 AQ 3013―2008 第5.2.5 条规定,对重大危险源实施规范管理. 5.2.5.2 企业应确定氨、甲醇、氢气、煤气、天然气、石脑油等危险物质在单元内(生产场所或储存区) 数量是否达到规定的临界量. 5.2.5.3 企业建立的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内容至少包括: a) 物质名称和数量、性质;
b) 地理位置;
c) 管理制度;
d) 管理人员;
e) 评估报告;
f) 检测报告等. 5.2.5.4 企业应对从业人员和相关方进行培训和传达,以信息卡、宣传单、集中培训、公告栏等形式告 知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保存培训记录. 5.2.6 风险信息更新 企业应按照 AQ 3013―2008 第5.2.6 条规定执行. 5.3 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 5.3.1 法律法规 企业应按照 AQ 3013―2008 第5.3.1 条规定执行.对已废止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 求应及时收回作废,保证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5.3.2 符合性评价 AQ/T 3017―2008
4 企业应每年至少
1 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 并提交符合性评价报告.符合性评价报告内容至少包括: a) 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适宜性、充分性;
b) 是否存在违法现象和违规行为;
c) 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现象和行为,提出的整改要求、整改效果等. 5.3.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3.3.1 企业应按照 AQ 3013―2008 第5.3.3.1 条规定,制定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结合企业实 际运行情况,还需制定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a) 用氧设备及管道脱脂管理;
b) 防硫化氢、一氧化碳、氨、氮气管理;
c) 液氨、氨水充装安全管理;
d) 空分装置安全运行管理等. 5.3.3.2 企业应将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 5.3.4 操作规程 5.3.4.1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原材料、辅助材料和产品的危险性及生产操作岗位的 设立情况,编制不局限于下列岗位的操作规程: a) 造气工序;
b) 脱硫、变换工序;
c) 压缩、脱碳工序;
d) 铜洗或醇烷化工序;
e) 合成、冷冻工序;
f) 尿素工序;
g) 甲醇精制工序;
h) 液氨充装、储存;
i) 酸、碱储存;
j) 公用工程;
k) 变配电;
l) 电气、仪表等. 5.3.4.2 操作规程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a) 正常操作程序及安全注意事项;
b) 异常处理;
c) 各种操作参数、指标的控制;
d) 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e) 接触化学品的危险性;
f) 个体安全防护措施;
g) 防静电安全措施等. 5.3.4.3 企业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5.3.5 修订 企业应按照 AQ 3013―2008 第5.3.5 条规定执行. 5.4 培训教育 5.4.1 培训教育管理 企业应按照 AQ 3013―2008 第5.4.1 条规定执行. 5.4.2 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AQ/T 3017―2008
5 企业应按照 AQ 3013―2008 第5.4.2 条规定执行. 5.4.3 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企业应按照 AQ 3013―2008 第5.4.3 条规定执行. 5.4.4 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企业应按照 AQ 3013―2008 第5.4.4 条规定执行. 5.4.5 其他人员培训教育 企业应按照 AQ 3013―2008 第5.4.5 条规定执行. 5.4.6 日常安全教育 企业应按照 AQ 3013―2008 第5.4.6 条规定执行. 5.5 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 5.5.1 生产设施建设 企业应按照 AQ 3013―2008 第5.5.1 条规定执行. 5.5.2 安全设施 5.5.2.1 企业应按照 AQ 3013―2008 第5.5.2.
1、第5.5.2.2 条规定,配置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安 全设备设施.安全设备设施还应至少包括: a) 造气系统 1) 煤气化 ① 应设置原料煤皮带运输机紧急停车设施;
② 应设置下行煤气阀和吹风阀安全联锁设施;
③ 煤气下行管、灰斗和炉底空气管道应安装爆破片,爆破片必须装防护罩;
④ 吹风阀应采取双阀或增装蝶阀;
⑤ 应设置煤气炉一次风管线自动放空设施,造气岗位主要液压阀要安装阀位指示. 2) 重油气化 ① 应设置重油气化在线氧含量分析报警仪,自动放空联锁设施;
② 应设置喷嘴冷却水出口超温报警及事故水箱设施;
③ 应设置氧气管止逆阀和加氮气保护设施;
④ 应设置入炉重油流量低限报警联锁停车设施;
⑤ 应设置气化炉超压报警设施;
⑥ 应设置煤气中氧含量超标报警设施;
⑦ 应设置煤气出急冷室温度超标报警设施;
⑧ 应设置油罐液位、 温度指示仪、 高限报警、 静电接地设施;
油罐区应设置防火堤等设施;
⑨ 气化系统联锁装置中,重油入炉阀、氧气入炉阀、煤气出口总阀应选用气开式调节阀;
蒸汽入炉阀、氮保护进口阀、重油回路阀、氧气放空阀、煤气放空阀应选用气闭式调 节阀. 3) 天然气转化 ① 应设置二氧化碳吸收塔液位低限报警及联锁脱碳、合成停车设施;
② 应设置天然气总管安全阀及压力高低限报警设施;
③ 应设置高压蒸汽包液位低限报警及流量低限、液位低限同时存在时联锁合成氨停车设 施;
④ 应设置一段转化炉炉膛负压高限报警及联锁合成氨停车装置, 现场设置联锁声光报警设 施;
设置环形蒸汽灭火管线;
⑤ 应设置一段转化炉引风机油泵润滑油压低限报警及联锁合成氨停车设施;
AQ/T 3017―2008
6 ⑥ 应设置二段转化炉空气流量低限联锁转化紧急停车设施. 4) 气柜 ① 应设置气柜低限位与罗茨风机报警联锁;
② 应在造气、脱硫、压缩设置对气柜的远传监控设施;
气柜应设有容积指示仪、高低限位 报警器;
③ 应设置气柜煤气管道进出口氧含量超标报警联锁设施;
气柜应装有手动、 自动放空装置, 放空管或顶部排放管应有阻火器、消除静电设施,应设独立的避雷设施;
设置消防设 施和环形消防通道;
④ 应设置气柜进出口安全水封,水封要有排水设施. b) 脱硫、净化系统 1) 应设置防止空气压缩机倒转的止逆装置;
2) 应设置脱硫塔压力、液位声光报警和自动排放联锁设施;
3) 应设置静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