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9-08-31 |
15 名4.6.3 确定成交供应商 由采购人确定
9 由磋商小组确定 5.2.1 履约担保 不适用
9 采购代理服务费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由采购人支付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类型 按照货物类 按照服务类,入围供应商每家交纳
4000 元 按照工程类
10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采用竞争性磋商的原因见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2 本项目采购人:见
第一章《采购邀请》. 1.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
第一章《采购邀请》. 1.1.4 采购单位: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1.1.5 本项目名称:见
第一章《采购邀请》. 1.1.6 专业担保机构:采用担保函形式出具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担保函应 由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机构出具. 1.1.7 信息发布媒体: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变更公告、成交公告等政府采购信 息在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发布. 1.2 资金来源和采购预算 1.2.1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 1.2.2 本项目的采购预算见
第一章《采购邀请》. 1.3 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范围见
第四章《采购需求》. 1.4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的附属机构,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2)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3)被责令停业的;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5)参加本项目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单位. 1.5 联合体 1.5.1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或同一包(如果 一个项目分为多个包时)中投标;
11 (3)联合体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1.5.2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 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 定资质等级. 1.6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7 保密 参与磋商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 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8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9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0 分包 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供应商可以分包,分包应按本章《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可分包部分分包,但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 型企业不得分包给大型企业.供应商如分包必须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拟分包供应商的情 况.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 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1.11 磋商前答疑会 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召开磋商前答疑会.本章《供应 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前答疑会. 2.磋商文件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磋商文件包括: (1)采购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