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9-09-01 |
3、负责项目建设用地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前期事项;
4、制定本项目的建设进度计划,乙方及合资公司据此安排融资计划;
5、将具体项目的财政补贴或政府付费等政府性支出依法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和中长期财政规划,进行预算统筹安排.
(五)乙方主要权利及义务
1、为甲方生态旅游城市整体形象及竞争力提升提供技术支持与规划建造服 务,协助甲方做好旅游资源开发、配套生态及景观系统建设提升等综合及单项规 划;
2、通过自身优势,设计多种金融方式,拓宽资金来源,丰富融资渠道,全 面支持项目建设;
3、充分发挥多年园林景观施工经验、人才技术力量、研发能力、市场产业 链整合等综合优势,全力配合甲方花卉基地、湿地生态修复、森林公园建设等项 目的实施,保障项目的实施进度以及工程质量;
4、协议生效后,尽快派项目负责人接洽协商单体项目具体工作,进一步签 订合作合同,尽快落实合作内容;
5、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裕民县的有关规定,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依 法实施建设,接受甲方及甲方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本项目正常实施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拓展, 提高公司的业务承接能力,通 过积累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经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通过政 府与企业的深入合作,带动赛石园林其他相关业务发展,全面推进公司的整体发 展.
2、本协议的签订预计对公司2018年度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协议的签订对 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公司不会因此而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裕 民县人民政府形成业务依赖.
五、风险提示
1、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作为推进本次合作的框架性、意向 性协议,投资项目尚未形成具体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具体合作内容、投资安 排、投资进度等方面尚需签订正式相关合同予以明确,因此上述事项均具有一定 的不确定性.
3、受项目建设周期及项目调整因素的影响,拟投资总额6亿元并不完全等同 于我公司的实际订单和实际营业收入,具体情况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另行确认.
4、本协议中合作项目的建设周期较长,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政府换届、国 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协议双方情况的变化都将影响协议的履行,存在由于项目内 容调整导致协议中的项目部分或全部无法执行的可能性.
5、本协议的履行,存在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从而导致公司资金压力较大, 项目全部或部分无法实施或延期的风险.
6、本协议的履行,存在项目实施和结果无法达到双方约定的合同要求,导 致项目延期交付、终止合作的风险.
7、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情况 编号披露日期 协议名称 后续进度
1 2015 年1月9日山东省微山县古 运河(寨子河段) 生态综合治理开 发项目框架协议 已施工寨子河工程、新薛河工程 等项目.
2 2015 年3月4日江西省石城县旅 游开发合作框架 协议 已通过竞拍方式获得石城旅游 文化项目建设配套用地. 已施 工城北滨江公园建设工程、石城 县城区绿化提升及公共绿化养 护招商项目、花海温泉项目等项 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