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 2019-09-01 |
2018 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沂水分校: 为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进一步 深化学分制改革,根据学校《临沂大学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临大校办发〔2017〕20 号)精神,现将
2018 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安 排如下.
一、转专业总体时间安排 如学院具体工作方案中时间安排与此时间安排不协调者,请学院 做适当调整并将最终方案在本学院网站公布.
3 月12 日前,各学院根据各自办学实际情况制定学院的转专业工 作方案,工作方案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并报教务处学籍科.
3 月12 日学校教务处下发转专业工作安排,并请各学院通知到所 有2018 级学生.
3 月15 日下午
5 点前或根据转入学院时间安排,申请转专业学生 填写《临沂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经学生所在学院签字同意后报 申请转入学院教学办公室(具体地点见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转 入学院工作方案中另有要求的相关材料请学生一并提供报送.
3 月16 日至
3 月19 日,各学院根据各自的转专业工作方案对报 名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考试考核,最终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并在本学院公示.具体工作流程和时间地点安排见各学院转专业工作 方案.
3 月21 日各转入学院确定的转专业学生名单报送学校教务处备
2 案.教务处向学校汇报后进行学籍调整并统一发放转专业通知单.
二、申请条件 以下所列条件为申请转专业基本条件,学院另有要求的在此基本 条件基础上,还要符合学院的要求. 大一上学期所修读必修课程必须全部合格(有缓考课程的暂按合 格对待,缓考完成后如考试成绩不合格,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同时 满足转入专业的申请条件,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确有专业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有相关作品、获 奖证书等证明,并能满足转入学院提出的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考核成 绩的要求.
(二)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 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并须出具学校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 医疗机构的病情证明材料.
三、原则上不作专业调整的情况
(一)招生时已经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二)春季高考、专升本、五年一贯制、贯通培养转入本科段的;
(三)跨文理大类、艺术类(不包括省统考美术类、文学编导类 专业)、体育类;
(四)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转入普通专业、校企合作专业转入普通 专业的;
(五)应予以退学或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
(六)在校期间受记过以上处分且处分未解除的;
(七)已经转过专业的;
(八)非师范类转入完成招生计划师范类专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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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宜转专业的;
(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 (教发〔2004〕2 号)办学标准,生师比等办学指标为限制招生专业 的.
四、转专业后学籍管理、成绩(学分)认定 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必须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完成学 业.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资格均按转入专业的要求审核,注册学费按 照转入专业标准缴纳.在原专业修读的课程学分认定,按照学校有关 规定执行,并补修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修读的大一上学期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