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9-07-30 |
20 万件铁制品表面加工生产线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申请审批的材料收悉.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2 条等规定,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同意福建永发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位于闽侯县竹岐乡榕东村
519 号4#厂房 规划红线范围内建设,建筑面积 1957.2m2.建设内容:年产
20 万件铁制工艺品表 面加工、总投资
200 万元,环保投资
40 万元.
二、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更新应按新标准执行)及总量: 生产废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GB/T19923-2005)中工 艺与产品用水标准,经处理达标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近期执行《城市 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表1中的城市绿化用水水质标 准,远期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排放 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限 值) .生活污水排放量≤360t/a. 喷粉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 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 排放参照《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 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的通知》(闽环保大气〔2017〕9 号)中标 准限值要求,远期排放执行福建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报批 稿)的标准限值.固化炉产生的废气参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 2014)表3 燃气锅炉排放标准, NOX≤150mg/m3(0.3t/a)、SO2≤50mg/m3 (0.034t/a)、烟尘 ≤20mg/m3. 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 准. 原料废弃包装物妥善收集,由厂家回收再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 处置.
三、项目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 作: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并设置规范化排污口.生活污水近期经处理达标后回用 于绿化灌溉不外排,远期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竹岐乡污水处理厂处理.
2、有机废气、喷粉废气、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
3、项目应合理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确保厂 界噪声达标排放.
4、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应回收利用妥善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后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5、健全和完善企业的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
6、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 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 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项目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规范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并按 规定公开、登记相关信息.我局委托县环境保护监察大队组织开展该项目"三同 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 (盖章)
2018 年08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