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2-12-10 |
初试成 绩相同者, 按外语成绩排名提出拟录取名单, 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进行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参加我校
2014 年创新发展暑期学校获得优秀营员的考生,初试考 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合格线将直接进入复试,复试合格后可直接录取. 十
二、调档
1、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
5 月底将人事档案 通过机要邮寄至我校研招办. 如果不能按时提交的, 须在规定的日期前 将档案单位的调档函回执快递至我校研招办.
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非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将人 事档案通过机要邮寄至我校研招办. 如果该生的人事档案不能如期调入 我校进行政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
三、考生必须确保自己提供的各项信息、科研材料真实有效,如 因弄虚作假、 提供不真实材料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取消录取资格等一 切后果,考生责任自负. 十
四、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巡查和监督.
电话:010-64287504,举报
邮箱:[email protected]. 十
五、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报学校审批. 十
六、因研招办网站服务器系统更新,信息发布渠道为:
1、研招 办原网站(校内网登陆);
2、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信息公开-招 生办公室(外网登陆) . 十
七、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010-64287519,010-64286502.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十
八、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 安排 备注
5 月7日8:30-11:30 资格、政治思想品德、素质考核 西区教学三楼(原科研楼)
5 月7日8:30 能力倾向测试(中药学考生) 西区教学三楼(原科研楼)
5 月7日10:00 资格、政治思想品德、素质考核 (中药学考生) 东区中药学院
5 月8日-5 月12 日 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