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2-12-15 |
昨 天上午, 记者在南京雨花台区检 察院召开的 国家安全与知识产 权保护的研讨会 上获悉,一男子 被检方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批 捕并公诉. 该案先后经
5 次开庭 审理, 最终法院判决孙某某构成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处有期徒 刑一年六个月.据悉,该案是全国 首例国防专利转为普通专利申 请, 而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犯 罪的案件. 据了解,2005 年至
2006 年间,孙某某从南京某设计研究院 离职时,通过非法复制、记录、存 储的方式带走多份属于国家秘 密的技术文档.
2013 年,孙某某 在某学院工作期间,为完成学院 对自己的业绩考核任务,将明知 是秘密级国家秘密的相关技术 通过互联网向国家知识产权局 申请普通专利,造成国家秘密的 相关技术在互联网公开.
2014 年11 月18 日检方对孙某某故 意泄露国家秘密案立案侦查,
2015 年1月6日经南京市检察 院批准逮捕. 同年
4 月20 日雨 花台区检察院以孙某某构成故 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提起公诉,经5次开庭审理,2015 年12 月3日,法院判决孙某某构成故意泄 露国家秘密罪,处有期徒刑一年 六个月. 对于该案, 南京理工大学教 授、专利中心主任朱显国表示,案 件的办理非常具有代表性. 他说, 有些人认为只要没出卖国防科技 秘密,就没什么大不了. 其实在互 联网上泄露国家秘密和出卖国家 秘密, 对国家安全的危害并没有 区别. 本案的一个重要意义在于 惩小戒大, 对承担法定保密义务 人员起到了警示作用. 中石化扬子石化公司 工会协办
2 版面编辑 / 俞红校对 / 聂晶2016 年4月26 日 综合新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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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 年11 月7日,江苏刚 刚建省.一份庄重而不失活泼 , 大气而不失灵动的清新小报在 南京诞生了―― ―她就是江苏省 总工会机关报《江苏工人报》. 《江苏工人报》 创刊
60 多 年来, 始终坚持立足三工 (工厂、工人、工会)、面向社会、服 务群众、服务基层的办报定位, 坚持为时代精神放歌、 为职工 权益呐喊、 为企业发展鼓劲、 为工会工作加油的编辑方针, 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工人 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宣 传江苏工运创新创造,宣传企 业先进文化,成为我省宣传职 工群众、宣 传工运事业、宣 传 企业发展的主流强势媒体. 本报自创刊以来,得到了 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委省政府 省人大省政协领导、全国总工 会和省总工会历届领导关心支持与积极肯定. 时任中共中 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的 胡锦涛同志在本报内参报道上作出重要批示. 原中共中央 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时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 席的罗干同志亲临本报视察. 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周谷城、严 济慈、倪 志福同志,全 国政协副主席、时 任全国总工会副主席的郑万通同志先后为本报题词寄语. 本报创刊60 多年来,由小报扩为大报,由周刊发展成 日报,报纸发行量实现了连续
10 多年递增,日发行量超过15 万份,位居全国各省市区工 人报前列. 本报读者订户密集 覆盖我省工商企业、科教文卫 单位和省市县区党政机关,是 全省各级工会、广大企事业单 位和党政机关各部委办局宣传品牌、展示形象、传播文化 、 拓展市场的优选媒体平台. 刊发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