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2-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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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 〕2
2 3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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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年修订) 的通知 各县 ( 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 《 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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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年修订) 》印发给 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 郑 政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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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0号)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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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年1 2月1日―1―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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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年修订)
一、总则 (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不利气象条件下空气污染,针对可能发生的重污 染天气,采取严格的应急措施,以减缓污染程度,保护公众健 康. ( 二)编制依据 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 污染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郑州市大气 污染防治条例》 、国务院 《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河南省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 (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郑州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 急响应. 本预案 所称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 I )技术规定 ( 试行) 》 ( H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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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
2 )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 ( AQ I )大于2
0 0 ,即空气质量达到五级 ( 重度污染)及以上污 染程度的天气. ―
2 ― 《 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其规定的措施执 行. 本预案不适用于因沙尘暴、农作物秸秆焚烧、燃放烟花爆竹 等事项造成的重污染天气.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发 布健康防护提示.
二、组织体系 ( 一)成立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 以下简称应急指 挥部) 市长任指挥长,主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任副指挥长,市委宣 传部、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市攻坚办,各县 ( 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工信委、公安局、 财政局、城建委、交通委、城管局、环保局、水务局、文广新 局、卫计委、园林局、气象局、工商局、商务局、禁烧办、重点 项目办、征收办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 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环保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 ( 成员单 位名单见附件1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见附件2) .各县 ( 市、区) 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成立相应机构. (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设技术组、综合组、宣传组、督 导组,各工作组人员由各牵头单位组织
1 .市环保局、气象局成立技术组.市环保局局长任组长, 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接收环保部或省区域会商结果,确定 预警应急响应级别、启动和解除的时间,并报综合组.参与重污 ―
3 ― 染天气响应工作,负责应急效果评估等工作,为重污染天气应急 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2 .市攻坚办牵头成立综合组.市环保局局长任组长,负责 预警响应启动和解除的报批,组织发布和实施,负责应急响应的 指挥、调度、考核、信息上报和总结工作.负责编制和修订应急 预案,指导各成员单位预案的编制工作.
3 .市政府督查室牵头成立督导组.市政府督查室主任任组 长,对各成员单位预案制定、应急体系建设等情况进行日常检 查;
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向 综合组上报.
4 .市委宣传部牵头成立宣传组.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任组长, 指导环保部门和市属新闻媒体,根据预警启动和解除通知,协调 报社、电台、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 间向公众发布健康防护信息,根据督导组提供的内容对重污染天 气应对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和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