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9-07-30 |
附件:《 财政部 税务' 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产 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 场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匚2019〕 12号)lsl|・ ・ 阝 :孟 丨:Ξ宫:」 ^礻炅Lˇ^ 、 黝-2― 2019年 3月 1日印发财税R卩立口文件 总局贝扌移电(2019〕
12 丰爹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产品 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 城镇土地 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局)、 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白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 财政局: 为进一步支持农产 品流通体系建设,决定继续对农产 品批发 市场、农贸市场给予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现将有关政 策通知如下:
一、自⒛19年 1月 1目至⒛21年12月31日 ,对农产 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 (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专 门用于经营农产 品的房产 、 土地,暂 免征 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同时经菅其他产 品―l― 的农产 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 其他产品与 农产 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农产 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是 指经工商登记注册,供 买卖双方进行农产 品及其初加工 品现货批发或零售交易的场所. 农产 品包括粮油、肉禽蛋、 蔬菜、干鲜果 品、水产 品、调味品、 棉麻 、活畜、可食用的林产 品以及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 门确定的其他 可食用的农产品.
三、享受上述税收优惠的房产 、土地,是 指农产 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直接为农产 品交易提供服务的房产、土地.农产品批发 市场、农贸市场 的行政办公 区、生活区,以 及商业餐饮娱乐等非 直接为农产 品交易提供服务的房产、土地,不 属于本通知规定的 优惠范围,应 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企业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免税政策,应 按规 J定 进行免税 申报,并 将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租赁协议、 房产主地用途证明等资料 留存各查. 信息公开选项 :主动公开 抄送:财 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 事处,国 家税务刂 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ε 财政部办公厅 -2― 2O19∠F1丿日18日 印夕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