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2-12-20 |
8 字.如记账凭证中的文字或数字发生错误,在 尚未过账前,也可用划线更正法更正. 2.红字更正法 红字更正法,是指用红字冲销原有错误的凭证记录及账户记录,以更正或调整账簿记录的 一种方法.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形: (1)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中的应借、应贷会计科目有错误所引起的记账错误.
8 更正方法:红字填写一张与原记账凭证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内注明 注销某月 某日某号凭证 ,并据以用红字登记入账,以示注销原记账凭证,然后用蓝字填写一张正确的记 账凭证,并据以用蓝字登记入账. (2)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和账簿记录中应借、应贷会计科目无误,只是所记金额大于应记 金额所引起的记账错误. 更正方法:按多记的金额用红字编制一张与原记账凭证应借、应贷科目完全相同的记账凭 证,在摘要栏内明 冲销某月某日第 X 号记账凭证多记金额 ,以冲销多记金额,并据以用红字 登记入账. 3.补充登记法 补充登记法,是指用蓝字补记金额,以更正原错误账簿记录的一种方法. 适用的情况:在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与账簿中所记金额小于应记金额,而科目对应关系 无误时采用的一种更正方法. 更正方法:按少记的金额用蓝字填制一张与原记账凭证应借、应贷科目完全相同的记账 凭证,在摘要栏内写明 补记某月某日第 X 号记账凭证少记金额 ,以补充少记的金额,并据以 用蓝字登记入账. ――王颖【基础班】
15 财产清查的种类 财产清查按照清查范围,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按照清查的时间,分为定期清查和不 定期清查;
按照清查的执行系统,分为内部清查和外部清查. A.按照清查范围分类:1.全面清查;
2.局部清查 1.全面清查 全面清查是指对所有的财产进行全面的盘点和核对. 全面清查的特点是清查内容多、范围广、工作量大,不可能经常进行. 财产需要进行全面清查的情况通常主要有: (1)年终决算之前;
(2)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前;
(3)中外合资、国内合资前;
9 (4)企业股份制改制前;
(5)开展全面的资产评估、清产核资前;
(6)单位主要负责人调离工作前. 2.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是指根据需要只对部分财产进行盘点和核对. 局部清查的特点是清查范围小,内容少,涉及的人员较少,但专业性较强. 局部清查的清查对象主要是流动性较强的财产,一般包括: (1)库存现金:应由出纳员在每日业务终了时清点,做到日清月结. (2)银行存款:应由出纳员每月至少同银行核对一次. (3)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除年度清查外,每月应有计划地重点抽查,对于贵重的 财产物资,应每月清查盘点一次. (4)债权、债务:应在年度内至少同对方核对一至两次. B.按照清查的时间分类: 1.定期清查 定期清查是指按照预先计划安排的时间对财产进行的盘点和核对.定期清查一般在年末、 季末、月末进行.定期清查,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 2.不定期清查 不定期清查是指事前不规定清查日期,而是根据特殊需要临时进行的盘点和核对.不定期 清查,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应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清查的对象和范围. 不定期清查主要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进行: (1)财产物资、库存现金保管人员更换时,要对有关人员保管的财产物资、库存现金进行 清查,以分清经济责任,便于办理交接手续. (2)发生自然灾害和意外损失时,要对受损失的财产物资进行清查,以查明损失情况. (3)上级主管、财政、审计和银行等部门,对本单位进行会计检查,应按检查的要求和范 围对财产物资进行清查,以验证会计资料的可靠性. (4)进行临时性清产核资时,要对本单位的财产物资进行清查,以便摸清家底. .按照清查的执行系统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