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 2012-12-21 |
2015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0%. (1) 企业申请项目补助的, 项目已完成投 资应达到总投资 50%以上.其中, 为事后项 目的, 项目应于2016年7月1日前实施完毕. (2) 企业申请项目贴息的, 银行贷款在
2015 年7月1日至
2016 年7月1日的日均余 额应在500万元及以上.流动资金贷款不在 贴息范围之内.
二、 支持优秀文艺作品创作生产部分
(一) 重点支持内容 1.支持中国梦、 现实主义、 重大革命历 史、 吉林特色题材文艺作品创作. 2.支持吉剧等原创地方戏曲作品、 歌舞 剧、 音乐剧创排. 3.支持列入年度计划的编导、 舞美等全 省性戏曲人才培养项目. 4.支持列入吉林省重点文艺创作规划的 文艺项目. 5.支持长篇小说、 报告文学、 儿童文学等 文艺类图书和通俗理论读物的创作出版. 6.对在国家级和其他重要渠道播出播 映、 产生较大影响的影视剧、 动画片、 纪录片 等作品进行奖励.
(二)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条件 优秀文艺作品项目接受企业、 机关事业 单位、 社会团体和个人申报.其中, 企业和社 会团体需在吉林省依法注册成立, 且具备独 立法人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需具备从事文艺 创作相关工作的职能或资质, 并已纳入财政 预算管理;
个人需拥有吉林户籍, 或定向为吉 林省开展文艺创作的外省市公民和外籍人 士. 2.申报项目条件 优秀文艺作品项目需贴近实际、 贴近生 活、 贴近群众, 具有较高的思想性、 艺术性, 有 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丰富人民群 众精神文化生活. 申请创作生产补助和奖励的文艺作品, 必须是我省文艺创作生产单位主创、 发行、 出版、 播映, 或与外省市合作但我省有评奖权的 项目.申请项目补助的, 项目已完成投资应 达到总投资50%以上.其中, 为事后项目的, 项目应于2016年7月1日前实施完毕.
三、 申报材料
(一) 所需材料清单 本年度专项资金申报, 划分了
4 种申报 类型, 分别为申请项目补助、 申请项目贷款贴 息、 申请奖励和申请实体书店扶持.根据申 报类型的不同, 各申报主体需提供相应的材 料.
(二) 材料制作要求 1.申报材料需规范字体格式, 大标题使 用二号宋体加黑, 正文使用三号仿宋. 2.将资金申请报告做成独立文件, 主送 机关为省委宣传部、 省财政厅.该文件不与 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 为单独文件. 3.将各附件中的其他所有材料采用胶订 方式装订成一本.所有材料按附件所列顺序 排列, 并制作目录.
四、 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 申报程序 1.补助和奖励项目申报程序 (1) 各地所属的企业、 机关事业单位、 社 会团体和个人,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 向本地党 委宣传部、 财政局申报项目.各地党委宣传 部、 财政局要对各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和现场 踏查, 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报送省委宣传 部、 省财政厅. (2) 省直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 体, 向省直部门申报项目.省直部门要对各 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和现场踏查, 将符合申报 条件的项目报送省委宣传部、 省财政厅. (3) 财务关系在省财政厅单列的企事业 单位, 可直接向省委宣传部、 省财政厅申报项 目. 2.贷款贴息项目申报程序 由各省级财政贴息贷款业务经办银行 根据省委宣传部、 省财政厅发布的申报贴息 资金的相关要求, 将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名 录报送省委宣传部.省委宣传部对贴息项 目进行初审, 将初审合格名单发给省直相关 部门或各市县, 由省直相关部门或各市县党 委宣传部、 财政局组织企业开展项目申报, 并按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和现场踏查, 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报送省委宣传部、 省 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