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9-07-30 |
00073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1月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等 申购起始日
2015 年3月2日赎回起始日
2015 年3月2日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申购、 赎回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日(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 购、赎回业务时除外) .
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 布的时间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 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 应的调整并公告.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业 务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3
1、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金额 最低
1000 元(含申购费) ,单笔金额不限,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单笔人民币
500 元(含申购费) ;
网上直销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 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2、通过直销柜台进行申购,单个基金帐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 金额为
50000 元(含申购费)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0 元 (含申购费) .
3、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 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 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5、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 限制.
6、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 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 上公告并报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 递减, 最高申购费率不超过 1.50%. 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 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2.1 前端收费
4 基金的申购费率结构表 申购金额 M(万元) (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