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2-12-29 |
(二)基数申报 ―
4 ― 参保单位登陆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子政务平台, 点击"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服务"―"社保网上申报"― "单位缴费 工资基数申报"和"职工缴费工资基数申报",通过网上政务平台 如实申报单位缴费工资基数和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并打印 《2016 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件 2) 、 《2016 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表》 (附件 3) 、 《社会保险申报稽 核情况自查表》 (附件 4) . 参保单位在网上政务平台申报基数后, 应及时将社会保险缴 费基数年度申报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荆州市养老保险管理局缴费 核定科审核, 核定科在
5 个工作日将审核结果通过政务平台进行 网络告知,参保单位可实时关注审核进度,并按每个审核环节的 反馈信息及时补正. 参保单位申报工作需提供纸质资料:①《社会保险登记证》 ;
②《2016 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情况汇总表》 ;
③《2016 年社 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表》 ;
④《社会保险申报稽核情况自查 表》 ;
⑤2015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机关事业单位提供
2015 年财 务决算年报表) ;
⑥劳动工资年报表(与工资福利支出相关的二 级科目总账) ;
⑦单位职工工资花名册;
⑧《公示证明和责任承 诺书》 .以上资料若不能准确反映职工参保和工资收入状况的, 应提供其它相关依据及证明材料. 确定为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还应提供单位书面申请和有关部 门出具的经营困难证明及相关材料. ―
5 ―
(三)申报核定时间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于
2016 年8月31 日前基本 完成.
四、其他事项
(一) 各参保单位在申报前须核对社会保险欠费和参保人员 基础信息,在数据无误和无人员增减变化的情况下方可申报,对 未完成欠费核对工作的单位不办理年度验证和缴费基数申报手 续.
(二)所有提供纸质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中《2016 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情况汇总表》 、 《2016 年社会保险缴费 工资基数申报表》 、 《社会保险申报稽核情况自查表》须经参保单 位职工个人、法人代表、工会签字,对申报的职工缴费基数应进 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7 天.
(三) 加大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及社会保险费缴 纳情况的稽核检查,重点核查单位所报报表相互表间是否一致;
参保人员花名册与报表人数是否一致(不一致的,要有情况说 明) ;
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是否按 60%或一个工资基数申报等.
(四)对缴费单位不按时申报缴费基数,少报、漏报、瞒报 缴费基数,以及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验证的,给职工待遇造成 的影响由所在单位负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按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并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负责人行政处罚. ―
6 ― 申报地点:荆州市养老保险管理局(江津西路
422 号社保大 楼二楼大厅) 登记证年度验证联系人:张春华 周巧玲
电话:8463827 缴费基数申报联系人:彭祚华 周巍缪琴
电话:8463825 附件:1. 《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度验证表》 2. 《2016 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情况汇总表》 3. 《2016 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表》 4. 《社会保险申报稽核情况自查表》 5. 《公示证明和责任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