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2-12-30 |
1 的规定. 建设规模分类( t / d ) 表1类型额定日处理能力 Ⅰ类300~600Ⅱ类
1 5
0 ~
3 0
0 Ⅲ类50~150Ⅳ类 ≤5
0 注: 建设规模分类Ⅰ、 Ⅱ、 Ⅲ类额定日处理能力含上限值, 不含下限值. 第十三条 堆肥厂建设项目由堆肥厂主体工程设施、 配套设施以及生产管理和生活服务设施等构 成. 各部分具体设施的设置应根据进入堆肥厂的垃圾特性和堆肥处理工艺需要确定.具体包括下列内 容:
一、 堆肥厂主体工程设施主要包括: 计量设施、 前处理设施、 发酵设施、 后处理设施等.
1 计量设施主要包括: 地衡、 控制与记录等设备及相关建( 构) 筑物.
2 前处理设施主要包括: 受料、 给料、 破袋、 分选、 破碎、 输送等机械设备及相关建( 构) 筑物.
3 发酵设施主要包括: 与高温好氧发酵工艺相匹配的机械设备及相关建( 构) 筑物.
4 后处理设施主要包括: 对发酵稳定后的堆肥物料进行进一步处理所需的破碎、 分选、 输送等机械 设备及相关建( 构) 筑物.
二、 配套设施主要包括: 厂内道路、 维修、 供配电、 给排水、 消防、 通信、 监测化验、 消杀和绿化等设施.
三、 生产管理设施主要包括: 行政办公用房、 机修车间、 计量间、 化验室、 变配电室等设施.
四、 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 食堂、 浴室、 值班宿舍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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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选址与总图布置 第十四条 堆肥厂的选址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 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以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二、 应具备满足工程建设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
三、 统筹考虑服务区域, 结合已建或拟建的垃圾处理设施, 合理布局, 并利于实现综合处理.
四、 综合考虑运距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交通运输等的合理性, 充分利用已有基础设施, 有利于减少工 程建设投资. 第十五条 堆肥厂的总图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应符合生产工艺技术要求.
二、 按功能分区设置, 做到分区合理, 人流、 物流顺畅, 并尽量减少中间运输环节.
三、 主要生产部分与辅助生产部分应综合考虑地形、 风向、 使用功能及安全等因素, 宜采取相对集中 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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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工艺与装备
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十六条 堆肥厂的工艺与装备, 应根据堆肥厂的建设规模, 所用工艺与装备的技术条件合理确 定, 满足适度地提高机械化、 自动化水平, 保证安全, 改善环境、 卫生和劳动条件, 提高劳动生产率的要 求. 第十七条 堆肥处理工艺有多种形式, 根据垃圾在发酵过程中所处的状态划分为两类: 发酵过程中 垃圾得到混合并能够连续进出料称为动态堆肥;
发酵过程中垃圾处于堆放状态称为静态堆肥. 第十八条 堆肥厂应设置计量设施, 并对进厂垃圾量及垃圾来源等进行计量记录.
第二节 前处理第十九条 设置前处理工艺应以可堆肥物与不可堆肥物以及有毒、 有害物质分离为原则. 第二十条 前处理工艺宜采用人工分选和机械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前处理机械设备包括垃圾给料 与输送、 人工和( 或) 机械分选、 破碎处理设备, 其设备的选型及配置应符合工艺要求. 第二十一条 前处理建( 构) 筑物应包含垃圾受料区( 坑) 和机械设备作业区等.前处理工作环境应 良好, 并应根据相应环保标准要求控制作业过程产生的污染或危害. 垃圾受料区( 坑) 大小应根据贮存周期确定, 其结构形式应便于进场车辆卸料及前处理机械设备运 行, 受料区( 坑) 底部应有导排垃圾渗沥液装置, 顶部应有排风除臭装置. 前处理建( 构) 筑物整体结构上应具备防雨、 防尘、 除臭、 防渗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