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3-01-03 |
一、该项目位于依安县中心镇同心村,本项目占地面积
7367 平方 米,厂房
300 平方米,秸秆储料场
2000 平方米,办公室供热采用电取 暖,设计生产规模为秸秆年用量
3000 吨,年产生物质成型燃料
2500 吨,本项目总投资
11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3 万元.
在切实落实报告 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 度分析,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建设与运营期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
2 施工期间有关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
(二)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 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
(三)本项目生产车间在压块和粉碎系统安装一套布袋除尘装 置, 除尘效率 99%以上. 除尘器尾气经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满足 《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 排放限值要求,车间加强通风,无组织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本项目运行期间颗粒机、运输机等产生噪声设备均采取基 础减震、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市政管理部门处理.清除杂 质工段及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外运填埋处理.包装工段产生的废包装回 收给生产厂家.
(六)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和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环境问 题及注意事项,按报告表所提防治污染措施落实.
三、 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 境保护措施和监测计划.工程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 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 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
3 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
5 年工程才开工的,应当在开工前将环境影 响报告表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由依安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工作. 齐齐哈尔市依安生态环境局 二0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上元秸杆燃料厂秸杆固化站项目 报告表 环评 批复 齐齐哈尔市依安生态环境局
2019 年5月27 日印发 共印
5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