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3-01-09 |
3 招标承办部门 招标承办部门是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风华路
18 号风华电子工业园 1#楼7楼0815 室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
电话:0758-6923569 传真:0758-6923568
网址:http://www.china-fenghua.com
4 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承办单位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形式,向投标人发出,传真号码以潜在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 以回复确认,但投标人未回复或招标承办单位未收到回复时,并不应当被理解为招标承办单位知 道、应当知道或不应当被理解为招标承办单位应当推定投标人是否收到通知.因登记有误、传真 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除非有适当的证 据表明招标承办单位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招标承办单位认为仍有条 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招标承办单位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构成 5.1 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共五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项目概况及采购要求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 投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投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 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5.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5.3.1 投标人的澄清、修改要求等要求的提交: 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 人,均可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或修改的要求,该要求应在投标/报价截止日的
5 个工作日前,按招 标文件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送达到招标承办单位. 5.3.2 招标承办单位对澄清、 修改要求的处理: 招标承办单位对其认为不必要进行澄清或修改, 也不需要进行其它答复的,可以不予答复.若招标承办单位决定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 的,应当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且应当以当面交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网站披露等其中 至少一种书面方式,统一向全体,或分别或向每一位(但不可以只向其中一部分)潜在投标人发出 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补充文件,补充文件中可以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 源. 5.3.3 招标承办单位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招标承办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 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 5.3.4 招标承办单位澄清、修改、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潜在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 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招标承办单位一旦对招标文件或其它采购形式的采购文件作出了澄清、修-7-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招标承办单位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和修改文件. 同时,招标承办单位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5.4 现场勘察 5.4.1 潜在投标人可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 5.4.2 需要进行现场勘查的潜在投标人可联系招标人,由招标人安排正式的现场考察,投标人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未参加现场考察的投标人将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自己负责. 5.4.3 招标承办单位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 是招标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 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5.4.3 投标人在现场考察后如果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