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9-07-30 |
上海四方锅炉集团工程成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马子安、王群(以下简称"出质人")于2013 年3月29 日,将 其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 5,750,000 股质押给上海杨浦融资担保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质权人"),出质人、本公司与质权人签署了《委 托担保及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质权人为本公司与南京银行上 海分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担 保,出质人向质权人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贷款人向本公司提供
800 万元贷款,期限为两年.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13 年4月23 日在上海 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网站(www.china-see.com)刊登的《关于公司股 东马子安、王群的股权质押冻结公告》 (公告编号:2013-03) .
2014 年4月23 日,公司股东马子安、王群已在上海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办理了上述 5,750,000 股股权出质注销登记手续,并于
2014 年5月7日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办理了质押股份解除冻结登记手 续. 截至本公告日,马子安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3,750,000 股,其中 有限售条件股 2,812,500 股,无限售条件股 937,500 股,无质押冻结 股份;
王群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 2,5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 2,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股 500,000 股,无质押冻结股份. 特此公告. 上海四方锅炉集团工程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