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2013-01-11

(三) 审议全县财政发展中长期规划(草案) 、财政年度预 算决算情况;

(四) 研究其他需要局务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局长办公会议 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召集和主持.出席人员为局长、领导班 子成员,秘书科科长.根据需要可安排议题涉及的有关科室负责 人列席. 局长办公会议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主要任务是: ―5―

(一) 传达贯彻上级召开的重要会议和指示、决定;

(二) 讨论通过向上级请示或报告的重要事项;

(三) 审议通过由财政局发布以及代拟的重要文件;

(四) 讨论决定下级部门请示的重要事项;

(五) 讨论决定、部署财政工作的重要事项;

(六) 听取各分管局领导和有关科室重要业务工作开展情 况和工作计划;

(七) 研究、处理日常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提请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实行 提前申报、常态申报制度;

拟提请研究的议题,应先期开展专题 研究, 视事项性质和内容, 做好相应的调查研究、 公众意见征询、 可行性研究、专家咨询、听证、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重大决策事 项应通过听证会、座谈会、咨询专家、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等方 式听取意见.对符合上会条件的议题,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提前3天送交局秘书科,局秘书科审核汇总后,请示局长确定,纳 入议题库,准备提交会议研究.未纳入议题库的议题,原则上不 安排上会,紧急、应急类议题可由局长决定临时上会. 第十五条 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涉及其他科室的,有关意 见原则上应在会前协调一致.经协调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须由 主办科室列明各方理据, 提出倾向性意见, 报请分管局领导协调, 提出主导意见后,提交局有关会议研究确定. 第十六条 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题汇报人员应严格按 ―6― 照会前审核同意的材料进行汇报,列席人员可发表相关意见和建 议,出席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 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由局长或 主持会议的局领导作出结论性意见. 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上述会议,须向局长或会议主持人请 假. 第十八条 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局秘书科 负责.

第五章 公文办理 第十九条 严守行文规则.公文必须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 理工作条例》 的规定办理. 公文内容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 法规、 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收文办理.对上级和各单位的来文,由秘书科签 收、登记,提出拟办意见,呈局领导审阅批示.批办性文件,科 室按照局领导批示具体承办,秘书科登记局领导批示并督办.传 递公文按先阅办后阅知、先主办后协办的顺序进行.紧急公文随 到随办. 第二十一条 提高办文效率.各科室要及时办理各类公文, 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时限完成,不得积压.没有时 限规定的:一般事项应在

3 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

特殊情况 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

需要调查论证的事项,应先说明 ―7― 办理情况,报告结果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需有关科室共同承 办的公文,协办科室要积极配合,除主办科室另有时限要求的以 外,协办科室一般应在

2 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第二十二条 发文办理.科室拟稿,科室负责人审核;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