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2013-01-15
公告编号:2017-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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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证券代码:871532 证券简称:能之光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

2017 年6月6日审议并通过: 公司董事会任命陈雁女士为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 负责公司日常 信息披露事宜. 本次会议召开

11 日前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

5 人,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 股,占股份总数的 2.64%,会议由钟海 春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被任免信息披露负责人基本情况 该任命信息披露负责人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00%. 陈雁简历:女,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公告编号:2017-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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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大学本科学历.2001 年8月至

2004 年2月,任中国三九集团上海长 江贸易有限公司进出口二部经理;

2004 年3月至

2004 年8月,任上 海鼎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进出口二部经理;

2004 年9月至

2010 年5月,任上海冠闽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0 年6月至

2017 年3月,任大连传森科技有限公司区域销售总监;

2017 年4月至今,任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总经 办主任. 经核查,陈雁女士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 电话号码:0574-26891858 传真号码:0574-26891800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任命/免职原因 原信息披露负责人吴迪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信息披露负责人 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为确保公司相关工作的开展,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任命陈雁女士为公司信息披露负责 人,并负责信息披露事务.

二、上述人员任免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此次任命不涉及董事、监事人员变动,不会对董事会、监事会人 数产生影响.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7-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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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吴迪先生任信息披露负责人期间所担任的工作已经做好交接, 新 任信息披露负责人陈雁女士具有较丰富的综合管理经验, 该任免不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 议》 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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