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3-01-16 |
2017 年大连名牌(产品)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大连市 质监局工作安排,现将
2017 年大连名牌(产品)申报工作具体事 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符合《大连名牌(产品)评价通则(2017 版) 》 (见附件 1) 申报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均可参与评选(含新评、复评) .
二、申报程序 符合上述申报范围条件企业可向我局进行申报,市名推委成 员单位也可组织企业申报,市属以上企业可直接向市名推委办公 室申报.申报时需提交《大连名牌(产品)申报表》 (见附件 2) 及相关证明材料二份. 我局将按照《大连名牌(产品)评价通则(2017 版) 》的要 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严格把关,保证质量,符合条件的签署
2 推荐意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将不予推荐.市名推委成员单位推 荐的企业须同时到我局备案并加盖公章确认. 市名推委办公室将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 将组建评审专家委员会,依据《大连名牌(产品)评价通则(2017 版) 》进行评审打分,确定初选名单.初选名单将征求市名推委各 成员单位意见,形成最终名单,经批准后进行公示,待公示期满 无异议后,由大连市人民政府授予 大连名牌(产品) 称号,颁 发证书、奖牌,并向社会公布. 对于被授予 大连名牌(产品) 称号的企业我局将优先推荐 申报辽宁名牌产品和辽宁省省长质量奖、大连市市长质量奖.
三、其他要求
(一)各企业应于
2017 年3月24 日前向我局申报,逾期不 予受理.
(二)市质监局将于近期组织
2017 年大连名牌(产品)申报 培训,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请有意参与选评企业填写《2017 年大连名牌(产品) 拟申 报回执》(见 附件
3 ) 于2017 年3月8日前 发至[email protected] . 联系人:谢明亮 联系
电话:84506870
3 附件:1.大连名牌(产品)评价通则(2017 版) 2.大连名牌(产品)申报表 3.
2017 年大连名牌(产品)拟申报回执 (附件
1 和2内容可到市质监局网站 www.dzj.dl.gov.cn 下 载中心 栏目内下载) 大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 年3月1日4附件 1: 大连名牌(产品)评价通则(2017 版) 为规范大连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评价原则,根据《大连市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评价通则.
一、申报条件 大连名牌(产品)是指产品实物质量和标准水平达到国内先 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用户满意程度高、具 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申报产品须符合《大连市名牌产品管 理办法》第六条所列条件. 自2017 年起,大连名牌(产品)新设 明日之星奖 ,以鼓 励小微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凡是产品技术水平先进、符合《中国 制造
2025 大连行动计划》和消费品 三品 战略政策导向、具有 创新性和成长性的制造业(不含食品加工行业)小微企业产品可 以进行申报. (工业小微企业是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10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3000 万元的企业. )
二、评价程序
(一)企业填写《大连名牌(产品)申报表》 ,附有关证明材 料,向当地市场监管局或市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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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区市县、先导区市场监管局或市行业主管部门对申 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向市名推委办公室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