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13-01-16 |
2015 年12 月11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本人作为该公司的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 、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本次董事会 《关于公司以前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此次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的调整更正,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也符合《会计准则》及相 关规定.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 相关制度的要求,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本次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的 更正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针对以前年度 会计差错的更正处理.同时,我们希望公司继续依法合规经营,加大环保 整改力度,杜绝上述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广大投资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