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3-01-19 |
1 C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CHINA COMMUNICATIONS CONSTRUCTION COMPANY LIMITE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800) 执行董事 刘起涛 宋海良 陈云 非执行董事 刘茂勋 齐晓飞 独立非执行董事 黄龙 郑昌泓 魏伟峰 注册办事处: 中国 北京市 西城区 德胜门外大街85号 邮编100088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湾仔 港湾道1号 会展广场办公大楼 28楼2805室 敬启者: 股东周年大会补充通函: (1) 延长有关A股可转债股东大会决议案的有效期以及 延长相关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
(2) 中交集团可能认购A股可转债;
(3)二零一九年本集团内部担保的估计上限;
(4)建议发起资产证券化;
及(5)股东周年大会补充通告 C
2 C A. 绪言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11月3日、2018年4月30日及2018年11月1日的通函,内容有关 (其中包括) 建议发行A股可转债、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获授权人士办理建议发行A 股可转债有关事项、延长有关A股可转债股东大会决议案的有效期以及延长相关董事会授 权的有效期及中交集团可能认购A股可转债.兹同时提述日期为2019年4月30日之股东周年 大会通函及通告. 本补充通函旨在向阁下提供 (其中包括) :(i)延长有关A股可转债股东大会决议案的有效期以 及延长相关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中交集团可能认购A股可转债,二零一九年本集团内部 担保的估计上限及建议发起资产证券化有关事项的详情;
(ii)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当中载 有其就中交集团可能认购A股可转债向独立股东提供的推荐意见;
(iii)新百利函件,当中载 有其就中交集团可能认购A股可转债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之建议;
及(iv)股东 周年大会补充通告,以便阁下可就投票赞成或反对将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的决议案作出 知情决定. B. 延长有关A股可转债股东大会决议案的有效期以及延长相关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11月3日的通函及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11月22日的公告,内容 有关 (其中包括) 建议发行A股可转债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获授权人士办理建议发 行A股可转债有关事项.股东於2017年11月22日举行的2017年第二次特别股东大会上就相 关决议案以特别决议案方式作出议决,该等决议案的有效期为2017年第二次特别股东大会 结束之日起12个月.根禄崾谌ǖ囊榘,股东亦议决授权董事会可将上述授权转授予 由刘起涛先生、陈奋健先生及傅俊元先生组成的董事小组,且该等转授权自2017年第二次 特别股东大会结束后生效. C
3 C 兹同时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4月30日的通函及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6月20日的公告,内 容有关 (其中包括) 延长有关A股可转债股东大会决议案的有效期以及延长相关董事会授权的 有效期.股东於2018年6月20日举行的2017年股东周年大会上就相关决议案以特别决议案 方式作出议决,上述有效期重续12个月,自2017年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起计. 兹进一步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11月1日的通函及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11月20日的公 告,内容有关 (其中包括)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获授权人士办理建议发行A股可转债 有关事项.由於陈奋健先生及傅俊元先生先后於2018年7月16日及2018年9月27日辞任执行 董事,因此股东於2018年特别股东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的方式议决,授权董事会可将上述 授权授予董事长及或总裁及或财务总监,且该等转授权自2018年特别股东大会结束后 生效. 鉴於建议发行A股可转债仍须待中国证监会批准且本公司於获得相关批准后需要时间落实A 股可转债发行,为确保建议发行A股可转债的顺利推进,本公司建议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延 长有关建议发行A股可转债及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建议发行A股可转债有关事项的 决议案的有效期,期限自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之日起12个月.除延长上述相关决议案的有效 期外,有关建议发行A股可转债及有关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的其他条款仍维持不变. 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将提呈一项特别决议案,以批准延长有关A股可转债股东大会决议案的 有效期及延长相关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