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3-01-20 |
参与单位:市环保局、市委农 办、市发改委等) 18.加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养殖场点应实施分散或集中方 法,采取生物、工程、农业等措施利用、处理畜禽粪便,持续提 高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治理率;
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 场(小区)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17年底, ―
10 ― 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治理率达到6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 委、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参与单位: 市委农办、市发改委等) 19.调整渔业产业结构.深入实施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大力 推广生态渔业、增殖渔业、循环渔业等.发展海洋牧场,鼓励有 条件的渔业企业拓展离岸养殖、浅海养殖和深水网箱养殖. (牵 头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参与单位:市农委、水利局等) 20.防治水产养殖污染.严格养殖投入品管理,依法规范、 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 并开展专项整治;
加强渔业资源和 水生生态养护,开展池塘标准化改造,建设尾水净化区,推广养 殖尾水达标排放技术. (牵头单位: 市海洋与渔业局, 各县 (市) 、 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参与单位:市环保局、农委等) 21.控制种植业污染.按照省农委提出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方案, 实施化肥、 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
推广使用高标准农膜, 开展残留农膜回收试点;
在大中型灌区启动生态沟渠净化工程建 设. (牵头单位:市农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参与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水利局、质监局等) 22.实施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各县(市)、区制定农村环 境综合整治规划及2017年年度计划;
实施农村清洁、水系畅通、 河塘清淤、岸坡整治、生态修复等工程,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按照 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的目标,开展农村河塘疏浚和水 美乡村建设.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城乡建设局,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参与单位:市委农办、环保局、农委、 卫计委、规划局、城管局等) ―
11 ― 23.推进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整治.在规模较大的规划布点 保留行政村建成污水和垃圾收集、 处理设施等, 并确保长效运行 维护.(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及通州区人民政府;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等)
(四)推进船舶港口污染防治 24. 加强船舶污染控制. 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商用、 渔业船舶;
严格执行沿江沿海和内河船舶排放标准;
在辖区里进 行压载水排放的境外船舶要经过深海浅海之间的压载水交接或 经过压载水灭活处理系统处理;
规范船舶修造和拆解行为, 禁止 冲滩拆解.(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南通海事局、市海洋与 渔业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参与单 位:市经信委、商务局、质监局、环保局、南通出入境检验检疫 局等) 25.防治港口码头污染.开展沿江沿海及主要内河的港口、 码头、 装卸站以及船舶修造厂废水治理与废弃物处理设施基本情 况调查,组织实施港口码头和装卸站污染防治方案;
港口、码头 建设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
加强港口、码头、装卸站应急能力建 设;
2017年年底前, 65家船舶修造厂污染防治设施达到建设要求, 沿江沿海完成污染防治设施改造.(牵头单位:市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