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3-01-23 |
一、中金新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中金新丰以通讯方式召 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 《 关于终止中金新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 决.
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
2019 年5月6日至
2019 年6月5日17:00 止(投票表决时 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2019 年6月10 日,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 下进行,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
2019 年5月8日, 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 额为 3,629,595.98 份. 经统计,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1,815,570.59 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02%,符合 《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及 《 中金新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有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召开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 《 关于终止中金新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 以下或简称 议案 ),并由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对于议案,投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1,815,570.59 份,投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 额为
0 份,投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 同意议案的参会份额占参加本次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 100%,符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 中金新丰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议案有效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律师费均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未列入基金资产 费用.
二、中金新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根据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 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9 年6月10 日表决通过了 《 关于终止中金新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自该日起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 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中金新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实施情况 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 中金新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约定,经基金 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 中金新丰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为实施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方案,同意授权基金管理人 办理本次终止基金合同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基金财产清算 程序及基金合同终止的具体时间,并根据 《 关于终止中金新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相关内容对本基金财产实施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