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2013-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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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 A 公告编号:2010-012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收购威宁县煤炭沟煤矿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收购股权存在行业安全生产、 煤矿生产相关的国土审批、 在建投资 的风险因素: (1)由于煤炭企业生产的特殊性,煤炭沟煤矿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 的安全风险. (2)煤炭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所收购公司的经营业绩. (3)煤炭沟煤矿只拥有采矿许可证,目前处于在建阶段,还需增加建 设资金的投入才能达到相关政府部门对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验收.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交易概述 1.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0 年9月9日,公司与张金火、柳国明签署《威宁县煤炭沟煤矿财 产份额转让合同书》.公司以人民币

4795 万元的价格受让张金火、柳国明 持有的威宁县煤炭沟煤矿 70%的股权,其中张金火 30%份额,柳国明 40% 份额. -

2 - 公司与张金火、 柳国明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董事会审议以及交易生效所需审批、履行程序情况 此次交易已经

2010 年9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黄文忠先生、戴炳 源先生也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对此次交易表示赞同并认为审批程序符合相 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有利于公司 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收购煤炭沟煤矿的交易, 按单项或者累积原则计算, 均未达到需经 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 属于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本次交易符合国家和 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关于煤炭行业准入的条件, 不存在需征得债权人、 第三方 同意的情况;

本次交易遵循矿业权相关信息披露的规定. 3.本次交易实施所必须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完成,不存在重大法律 障碍(交易标的的资产产权权属清晰) .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对方为张金火、柳国明: 张金火,男,中国国籍,1957 年出生,住所为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月 塘乡洋埭村大沟

53 号,身份证号为:350321195711166455. 柳国明,男,中国国籍,1958 年出生,住所为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 福星花园

15 楼2单元

302 室,身份证号为:350321195809186438. 2. 张金火、 柳国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可能或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 -

3 - 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1)本次交易的标的为位于贵州省威宁县新发乡先锋村的煤炭沟煤矿 70%的股权.该部分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 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 诉讼或仲裁事项、 也不存在查封、 冻结等司法措施. 该矿业权相关事项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无重大法律政策障碍. (2)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评估价值.请见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威宁县煤炭沟煤矿审计报告 (广 会所审字[2010]第090006220065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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