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 2013-01-27 |
3 3.13 能量回收 energy recovery 通过焚烧、热解等方式处理废弃产品,以回收能量的过程. [GB/T 20861-2007,定义2.19]
4 基本原则 4.1 资源利用最大化,环境污染最小化. 4.2 处理前应优先实现废弃组件中的零(部)件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下的再使用. 4.3 应按照再使用、再生利用和能量回收的顺序进行处理. 4.4 处理应采取当前最佳可行技术及必要的措施,确保处理、处置时对人体影响和环境污染符合相关 标准要求,并避免污染物影响到处理过程中的其他物质. 4.5 收集商、回收处理企业应建立废弃组件的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并保存有关数据,提供有关信息给 主管部门、相关企业和机构. 4.6 废弃组件不应直接填埋或焚烧.
5 收集、运输及贮存 5.1 通则 5.1.1 在收集、运输及贮存废弃组件过程中应避免由于电池漏电对人员造成伤害. 5.1.2 对于丧失安全性能的组件应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储存,避免对人员造成伤害. 5.2 收集 5.2.1 禁止将废弃组件混入生活垃圾或工业固体废物中. 5.2.2 收集的废弃组件应按本标准 5.4 的要求进行贮存. 5.2.3 收集商应将收集的废弃组件交给有资质的机构拆解、处理. 5.2.4 收集过程中,应设置防护措施,避免掉落、污染环境或危害人体健康. 5.3 运输 5.3.1 在运输前应进行登记. 5.3.2 严禁运输过程中擅自对废弃组件采取任何形式的拆解、处理. 5.3.3 运输过程中的防护措施等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 5.3.4 应避免运输过程的二次破坏. 5.4 贮存 5.4.1 废弃组件贮存场地应符合 GB
18599 的相关规定. T/CPIA 0002―2017
4 5.4.2 废弃组件应该进行分类存放,在显要位置标识其种类名称.
6 拆解 6.1 应按一定的顺序拆解废弃组件,得到引出端、边框和层压件. 6.2 废弃组件拆解时应尽量保证层压件的完整性. 6.3 对预先取出的所有零部件严禁随意丢弃,应按本标准的第
7 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6.4 所有取出的零部件及材料应贮存在适当场所,并清楚的标识. 6.5 拆解场地应符合 HJ/T
181 的规定.
7 处理 7.1 一般规定 7.1.1 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应进行集中处理, 处理后的废水宜循环再利用, 排放废水应符合 GB
8978 的相关规定. 7.1.2 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应符合 GB
16297 中的规定. 7.1.3 不应随意丢弃废弃组件的任何零部件或材料. 7.1.4 不能再生利用的材料或者回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可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 贮存和处置场应符合 GB
18599 的规定. 7.1.5 外观损坏, 维修后发电性能未受影响的组件, 经维修后可再使用, 维修后组件的外观应满足 IEC 61215-1:2016 第8章的要求;
外观未损坏,功率衰减,但仍有利用价值的组件可维修后再使用.维修 后的组件安全性应符合相关现行标准要求. 7.2 边框处理 对于金属边框,宜先采用人工或机械方式将边框上的封边剂分离,然后进行处理及再生利用. 对于紧固件,应分类收集,再生利用. 7.3 引出端处理 接线盒和线缆应按照GB/T 23685的要求进行处理及再利用. 7.4 层压件处理 7.4.1 当采用无机酸或有机溶剂等化学方法处理时,应采用自动化程度高、密闭性良好、具有防止化 学品外溢措施的设备进行处理;
储存无机酸或有机溶剂的设备、储罐,应设置必要的防溢出、防渗漏、 事故报警装置等安全措施;
废弃的无机酸或有机溶剂等化学品禁止随意排放, 应由专业机构集中处理或 循环利用. 7.4.2 采用焚烧法或热解方法处理时,应设有烟气处理设施,配备防爆和报警装置.采用焚烧法处理 时,大气污染排放应符合 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