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3-01-30 |
资格性审查通过的响应文件将交给询价小组进行评审. 符合性审查:询价小组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并根据 询价通知书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的响应 文件按无效处理,询价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2.
1、在询价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1.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1.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
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
2、在询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询价处理: 2.2.
1、未按要求交纳询价保证金的. 2.2.
2、询价有效期不足的. 2.2.
3、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了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2.
4、响应文件中对同一货物或标段提供选择性报价的. 2.2.
5、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2.
6、商务偏差表或技术偏差表存在弄虚作假的. 2.2.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询价 3.
1、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 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 3.
2、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 格. 3.
3、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 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含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3.
4、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本项目预算或者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或 者可能低于成本,该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 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询价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 成交候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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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策功能 4.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于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询价,但不作为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响应报价为准.供 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单独列明本项目中所投的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清单 ,并提供由企 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有 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4.
2、政府采购属于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中的产品时,供应商应当列明本项目中 所投的 节能产品清单 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参与谈判的产品中如有政府采购强制采 购产品的, 必须在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之内 (提供证明材料).评标时涉及节能产品的,将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 [2004]185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 号) 和国家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规定执行. 4.
3、政府采购属于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中的产品时,供应商应当列明本项 目中所投的 环境标志产品清单 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谈判时涉及环 境标志产品的将按《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 号)的规定执行. 4.4 同等条件优先采购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品. 八 成交 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 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如果出现并列,则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 定成交供应商.成交方接到成交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派人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视为自 动放弃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 验收 配送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十 询价有效期 询价有效期:自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