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3-01-30 |
1 新奥上半年天然气销售量按年上升 23.
9%至30.4 亿立方米 股东应占溢利增加 16.1%至人民币 7.3 亿元 管道燃气销售及加汽站业务维持强劲增长势头 (2012 年8月27 日,香港讯) -国内民营清洁能源分销商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新奥能源」或「集团」 ) (股票编号:2688)宣布截至
2012 年6月30 日止(「期内」) 之2012 年度中期业绩,总收入增长 21.8%至人民币 87.7 亿元,股东应占溢利达到人民 币7.3 亿元,与去年同期比较上升 16.1%.撇除一次性收入和费用,核心业务纯利与去 年同期比较增长超过 23%,达到年初所定下的目标.集团期内之管道燃气和汽车加气站 业务毛利率分别由去年同期的 17.3%和20.4%上升至 20.0%和22.6%,主要由於近年加 大管道建设投资的成果,让更多项目能直接接通管道气,从而降低燃气采购成本所致. 期内每股盈利录得 14.9%增长至人民币 68.8 分.董事会决议不派发中期股息. 新奥能源主席王玉锁先生表示: 「纵然
2012 年上半年面对国内外经济下行的巨大 压力,但凭藉集团多年来在全面信息化、市场与战略绩效体系建设、系统能效理念的 推广实施、主动风险管控模式的应用等方面的领先发展和深厚积淀,在全体员工的共 同努力下,保持了各项业务的快速增长.上半年,集团的天然气销售量按年上升 23.9% 至30.4 亿立方米.」期内,本集团维持稳健的财政状况,截至
2012 年6月30 日,集 团手头现金(包括银行定期存款)相等於人民币 61.5 亿元,而借贷总额相等於人民币 116.6 亿元,净负债比率为 57.7 %.本集团的股本回报率达到 19.0%,继续优於行业平 均水平. 核心业务稳步拓展
2012 年上半年燃气接驳费收入为人民币 16.9 亿元,与去年同期的人民币 15.8 亿 元比较上升 7.2% , 占整体收入 19.3% . 住宅用户的平均接驳费为人民币 2,729 元(每户) , 与去年同期相约,证明中国在收取接驳费方面仍然有稳定的政策.而本集团对於工商 业用户的接驳费则采取积极推广政策,以获得更多工商业用户用气,期内工商业用户 的平均接驳费为人民币
140 元 (每立方米) .上半年新增接驳天然气住宅用户共有 56.6 万户 , 累积用户达 729.5 万;
新增接驳天然气工商业用户为 3,130 户,累积用户达 26,968;
而新增天然气工商业用户已装置日设计供气量为 390.4 万立方米,累计数字达到 2,917.7 万立方米.期内,本集团共建成并投入营运
38 座汽车加气站,累计已建成及 营运
276 座,分布在全国
71 个城市,其中
89 座分布在本集团管道燃气项目以外的
29 个城市. 截至
2012 年6月30 日,集团於中国所管理的燃气项目共有
110 个,覆盖可接驳 城区人口超过 5,338.9 万人,整体平均气化率为 41.8%.以一般项目平均可超过 80%至90%气化率而言,及城市化所带来的人口增长,本集团的燃气项目仍然存在巨大的接驳 潜力及增长空间,对未来新增接驳费和气费收入带来很好的保障. 集团主席王玉锁先生表示:「中国政府下发了明确的《全国城镇燃气发展十二五 【新闻稿】
2 规划》,强调以天然气为主要能源,促进城镇燃气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同时以节 能减排为出发点,大力推广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和燃气汽车的技术,改进能源消费模式. 本集团将积极配合国家政策,除了进一步加强集团核心业务的大力发展外,亦会充份 利用政策及宏观大环境带来的大契机,致力推进集团近年领先发展的分布式能源业 务及车、船用液化天然气业务,成为集团将来的增长亮点.」 燃气销售量增长迅速 期内,管道燃气销售收入达到人民币 51.1 亿元,与去年同期的人民币 38.6 亿元 比较,上升 32.2%,占整体收入的比例增加 4.6 个百分点至 58.2%.汽车加气站销售收 入为人民币 10.6 亿元,与去年同期的人民币 7.4 亿元比较有高达 43.5%的增长,占整 体收入的比例增加 1.9 个百分点至 12.2%.期内,本集团的批发气收入为人民币 5.5 亿元,按年下跌 5.6%,整体收入中占比下降 1.8 个百分点至 6.3%.由於拥有具规模的 燃气设备和庞大的天然气运输车,本集团在不涉及新增资本开支的情况下进行天然 气批发业务,供气予项目区域以外的大型工商业用户及其他规模较小的天然气下游营 运商.虽然批发气的利润率较管道天然气低,却可进一步扩大集团的燃气销售收入, 提高整体利润额和股本回报率. 主席王玉锁先生指:「管道燃气、汽车加气站和批发气销售在收入比重中合共达 到76.7%,与去年同期的 72.0%相比上升 4.7 个百分点.集团的主要收入因气化率的进 一步提高已从过往的接驳费转移至燃气销售收入,随后之业务增长动力亦以燃气销售 收入为主,给予我们更稳健和长远的收入基础,优化集团业务组合.」 另外,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收入於期内为人民币 7,400.0 万元,较去年同期的人 民币 1.0 亿元减少 27.5%,占整体收入的比率亦由去年同期的 1.4%减少至 0.8%.本集 团将继续把资源集中投放到利润率更高的接驳业务和天然气销售方面,减少瓶装液化 石油气的销售业务. 积极开拓工业园区及分布式能源项目 我们於期内成功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