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3-02-01 |
产权人为自然人的,由产权人亲笔签 字.同时需提交由产权人盖章或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③ 若住所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可由有关部门在 需要证明情况 一栏盖章,视为对该房屋 权属、用途合法性的确认.具体可出证的情况请参见《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 . 财务负责人信息① 姓名移动电话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联络员信息② 姓名移动电话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企业公共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敬请留意: ① 财务负责人: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 发生变化的,由企业向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变更. ② 联络员:负责本企业与市场监督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转达登记部门对企业传达的信息及相 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意见;
向登记部门反映企业的需求或意见.联络员凭本人个人信息 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 联络员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 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联络员一经确认应当保持相对稳定.发生变化 的,可以在企业申办变更登记时向登记机关进行备案. ③ 以上各项为必填项,请据实填写.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委托权限
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投资人签字: 代表或代理人郑重承诺 本人了解办理登记的相关法律、政策及规定,确认本次申请中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有关证件、签字、 盖章属实,不存在协助申请人伪造或出具虚假文件、证件,提供非法或虚假住所(经营场所)等违法行为, 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核发营业执照情况发照人员签字 发照日期 年月日领执照情况 本人领取了执照正本一份,副本 份. 签字: 年月日备注一次性告知记录您提交的文件、证件还需要进一步修改或补充,请您按照第 号 一次性告知单中的提示部分准备相应文件,此外,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被委托人: 受理人: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