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3-02-02 |
2018 年度灵活就 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有关问题的通知 自2019 年4月1日起文登区"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 会保险补贴申报受理工作开始,于4月30 日结束.
今年申请,由本人携带二代社保卡(身份证和本人工商 银行卡)、《就业创业证》(或《失业证》或《山东省就业 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 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申请(威海市内非文登籍 户口符合条件人员可直接到文登区人力资源市场申请).申 请材料采用高拍方式,并且实行"首次申请、连续补贴"方式,即首次通过高拍审核通过的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状态、 银行账户等情况不变时,无需每年重复提交申请材料.
2018 年度的补贴期限也有所调整, 补贴年限与用人单位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年限累计计算,除对距法定退休 年龄不足
5 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
3 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一、申报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 愿望,在文登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办理档案托管 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以上的下列灵活就业人员可 以申报补贴: 1.2017 年底,女性年满
40 周岁、男性年满
50 周岁的本 市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
2.零就业家庭成员;
3.低保家庭成员;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
5.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补贴范围: 1.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2.2018 年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3.已享受完一轮就业扶持政策的;
4.属文登区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前在最后一 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满一年的;
5.属于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的;
6.申请年度登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为公司法人代 表及股东的;
7.申请年度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 等机构法人代表的;
8.申请年度登记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或合伙人的;
9.无正当理由
3 次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上岗以 及拒绝接受其他公共就业服务的或终止就业要求的.
三、补贴标准 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每 人每年
5000 元;
只参加养老保险的,每人每年
3850 元. 文登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019 年3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