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3-02-07 |
4 源过度使用的情况. (4)本项目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正)中 第一 类第三十六条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中第
29 款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 属于鼓励类建设项目,不在禁止和限制入区清单内.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的有关要求.
三、规划符合性与选址合理性分析
1、与《四川省 十三五 医疗机构设置》符合性 《四川省 十三五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提出:鼓励社会办医原则.加快推 进社会办医成规模、上水平发展,将社会办医纳入区域医疗机构设置总体规划进 行总量和机构控制,在此基础上放开具体数量、类别和地点限制,优先设置非营 利性和资源稀缺的专科医疗机构. 社会办医依据常住人口数,各地按照每千常住人口 1.5 张床位规划设置本区 域社会办医数量, 在此总量基础上, 社会资本可在全省范围内自行选择办医地点、 类别.鼓励各地在规划新建综合和专科医院时引进社会资本建设混合所有制医 院,在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基础上,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美容等高端医疗、 第三方检查检验等新型业态和二级以上专科医院,个体诊所、门诊部等不受数量 限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大型医疗机构延伸发展,支持社会资本在城市郊区、农 村地区和大型人口聚集区等特定区域举办医疗机构, 优先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天府 新区、温江国际医学城、泸州西南康健城等医疗高新园区,培育医疗产业集群. 根据以上文件精神,政府不但要加大在医疗卫生事业方面的投入,而且鼓励 社会力量参与国家医疗服务体系的建设,本项目是在这种背景下提出的,民营机 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进一步得到发展. 本项目是以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以人的健康为目的、以周边社区为 范围,合理使用社区资源和适宜技术,为居民提供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 续的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为一体的服务.本项目实施后拟设置 床位
30 张,按照相关程序要求重新申请医疗机构批准设置书后,符合《四川省 十三五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与《成都市区域卫生规划》符合性
5 根据《成都市区域卫生规划》对成都市医疗机构整合调整和规划情况提出了 以下要求: ①城市总体规划的日趋完善,对医疗卫生资源的质量和布局提出了新的要 求.按照新的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成都市将继续高标准、快速度地推进城市现代 化建设和改造,为全面增强城市的综合竞争力提供环境基础.目前成都市绝大多 数医院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的中心区域,布局结构合理性较差,而且有的医院基 本设施标准较低,病房和门急诊环境简陋、拥挤,与西部中心城市的整体形象不 相匹配,迫切需要结合城市总体建设,加快改造与新建的步伐为全面提升和改善 医疗服务营造不可缺少的硬件环境.中心城和郊区城镇的建设进程,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