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3-02-11 |
3000 万平方米石膏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有关技术 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收集了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自然环境资料,在认真分析建设项目 和环境现状的基础上,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规定, 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3、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正)》,本项目产业政策符 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 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相符性分析 序号 内容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分析 鼓励类 利用工业副产石膏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及技 术装备开发与制造 本项目利用工业副产 石膏生产石膏板 属于鼓励类 限制类
3000 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纸面石膏板生产线 项目石膏板年产量
3000 万平方米 不属于限制类 淘汰类
1000 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纸面石膏板生产线 项目石膏板年产量
3000 万平方米 不属于淘汰类 从上表可以看出,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 第十二项、建材;
第13 条:利用工业副 产石膏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及技术装备开发与制造 ,产能不属于其中限制类和淘汰类的 要求,符合产业政策;
且项目已取得大荔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 2018-610523-50-03-032758,见附件 2),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2)规划符合性分析 ①与《大荔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符合性分析 《大荔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领》中提出: 坚持低碳环保,
3 实现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建立健全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高效集 约利用资源, 构建资源节约、 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 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本项目采用工业副石膏作为原料,属于资源循环和综合利用,符合《大荔县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②与《大荔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10 年)调整完善》符合性分析 《大荔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10 年)调整完善》提出: 合理调整产业用 地结构,保障水利、交通、能源、社会民生、扶贫开发、新兴产业等用地,严禁产能过 剩行业新增用地;
严格划定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线,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升空间利 用效率,达到 调结构、优格局、促发展 的目标;
区内土地以内涵挖潜和规模控制为 主,积极鼓励引导盘活存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本项目利用大荔县盐业公司的闲置车间和库房生产石膏板,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 用,符合《大荔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10 年)调整完善》. (3)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位于大荔县冯村镇段家花城盐库,评价范围内无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 保护区域和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特别敏感的区域. 拟建地自然环境及社会环境条 件较为优越,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及声环境质量状较好,有利于项目建设.在采 取相应的污染物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期、运行期间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环境 的影响可以接受.因此,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后,项目的建设和运行不会 对外环境产生较大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选址可行.
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影响主要在营运期,运营期污染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设备运行产生 的噪声、各类生产固体废物以及职工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