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2013-02-12

还有的在信号 灯上加上语音提示器, "现在是 红灯, 请不要闯红灯" , 通过这 些管理和改进, 闯红灯的行人 数量大幅度下降.以劝导和提 示为主的管理, 不易引发市民 的抵触情绪. 因此, 要彻底医治行人违 反交规, 需要标本兼治.依笔 者之见, 相关部门要利用各种 平台大力宣传 《道路交通安全 法》 , 让人人熟知;

另外, 要提 高路口见警率, 即交警要在上 下班高峰期, 在主要路口值 勤, 疏导交通, 纠偏指正;

当然, 除上述两点外, 对于拒不 服从交警指挥的违章行人, 要 进行罚款处罚, 让其长记性, 从而使 《道路交通安全法》 深 入每个人心中, 使自觉遵守交 规蔚然成风. 把小区公共绿地当成自 家自留地, 私搭乱建扩建菜园 成风, 破坏的是小区整个景观 秩序和文明氛围, 助长的是不 良风气的蔓延和模仿, 影响的 是整个小区的和谐和稳定. 据4月12 日 《雄关周末》 报道, 才交付使用一年的丰麦 园B区私搭乱建扩建菜园成 风.说实在的, 一项不守规矩 的行为要想在你我彼此不相 识的城市生活公共空间中达 成一种 "共识" , 进而演化成为 你我共同为之的 "气候" , 如果 不是相关部门的睁一只眼、 闭 一只眼, 恐怕很难在短时间内 在大家内心深处形成一种 "心 理认同" : 既然没人管, 占点公 家地又何妨, 不占白不占. 事实上, 在不少新建小 区, 为了燃爆一楼的卖点, 开 发商主动为一楼住户提供一 个栽花种绿的小园子本无可 厚非, 毕竟这是一种基于选择 的馈赠.可是在原有规划科 学、 设置合理的区域内, 按照 自我需要, 任意改建、 扩建甚 至违规搞小开发建设, 显然是 损公肥私、 缺失公德、 破坏秩 序的私欲日益膨胀的心态使 然.从报道中可以看出, 从2018年入住以来, 就有业主向 物业公司反映过, 可私挖公共 绿地的不正之风一直没有得 到纠正, 到今年反而有愈演愈 烈之势.我们姑且不谈私搭 乱建扩建的业主基于何种原 因与物业达成了共识, 但是有 一点可以证明, 既然物业没有 执法权, 那么就应该在不正之 风成气候之前, 主动请求有执 法权的部门介入, 将不正之风 扼杀在摇篮里, 而不是听之任 之, 放任自流. 报道称, 当记者提及怎么 可以私挖小区公共绿地扩建 菜园时, 多位采访对象或是 遮遮掩掩, 或是支支吾吾.从 业主的闪烁其词可以推断出, 私搭乱建扩建菜园的行为是 不光彩的, 难以启齿.而从另 一个角度也证明了业主私搭 乱建扩建的行为是一厢情愿 的事情, 而之所以会愈演愈 烈, 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物 业管理部门没有从监管上予 以严格把关, 或者说从一开始 就没有严管的意思.这一点 从报道中物业负责人所说的 "由于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 对业主私自侵犯公共绿地的 行为, 只能下发责令整改通 知, 如果业主拒不改正, 也无 能为力" 的答复可以看出. 在笔者看来, "无能为力" 只是一句托词而已, 只能证明 要求居民整改的力度和责任 没有尽到位.既然私搭乱建 扩建的业主都知道这一行为 有点不光彩, 觉得理亏, 那么 作为物业部门为何不抓住违 规者的 "心理软肋" , 并辅之 以相应的有效举措进行劝阻 呢?毕竟, 小区是自己的管 理服务区域, 总不能遇到点 事就请示汇报有关部门吧. 再者, 就算有关执法部门受 理了, 可从受理到执行总归 还需要一个调查、 研究、 决策 的过程, 而且还得有法律依 据, 总不能强制执行吧.正 如报道中所说, 社区、 房管部 门、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也到 过现场进行制止过, 对小区 业主拒不改正也无能为力. 原因很简单, 在没有法律依据 的前提下, 执法部门也不能率 性执法. "不以规矩, 不成方圆. " 小区不是农家院, 更不是自家 的自留地, 可以任意而为之. 私搭乱扩行为一方面是对小 区公共绿地的无偿侵吞, 另一 方面也在无形之中降低了小 区的环境质量和环境品位. 尤其对我市来说, 作为全国文 明城市, 任何一个小区公共绿 地的压缩和景观秩序的混乱, 都会影响到整座城市的视觉 形象和文明形象.作为物业 部门, 面对不良文明风气的蔓 延要积极发挥调处矛盾纠纷 的主体作用, 多想一些管用的 招、 实用的办法, 不要把解决 问题的思路停留在靠文件、 靠 法律、 靠执法部门的 "硬约束" 上去, 凡事多动动脑筋, 主动 作为, 该上点手腕就上点手 腕, 把问题消解在 "软约束" 之 下不是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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