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3-02-12 |
1 ― 金环建永?2019?127 号 关于永康市浙中衡器厂 年产
50 万台挂钩秤生产线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永康市浙中衡器厂: 你厂委托浙江爱闻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永康市浙 中衡器厂年产
50 万台挂钩秤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已收悉,我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意见.
经研究,我局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浙江爱闻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 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对策措施和建议,环境影响报告表可作 为该项目设计和今后实施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 原则同意本项目在永康市古山镇工业功能分区胡库村 朝阳西路
10 号实施,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
50 万台挂钩秤生产 ―
2 ― 线技改项目的生产能力.
三、你厂应高度重视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环境保护设施必 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认真落 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本区块排水系统统筹规划和建设,做好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管道布设,并与当地排水管网相衔接. 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 标准后排入当地污水管网,纳入永康市古山、方岩、芝英三镇 联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
(二)认真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营运期 间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合理布局车间,加强绿化,并按 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工作, 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三)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固废处置原则, 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 位代为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 准》 (GB18597-2001)要求,贮存场所必须按照《环境保护图形 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15562.2-1995)中的规定设 置警示标志,危险废物运输应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 术规范》(HJ2025-2012)技术要求.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处置分别 满足 《一般工业废物贮存、 处置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 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加强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安全防范,按照有关部门 ―
3 ― 规定要求做好安全防范相关工作,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 位责任制度,设置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
做好各类生产设备和 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检修维护,确保各类环保设施稳定 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 范措施,有效防范因环境污染事故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 环境安全.
五、本项目环评报告表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 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 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
自批准之日起超过
5 年方决定开工 建设的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六、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你厂主要污染物 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0.048 吨/年、氨氮 0.005 吨/年. 以上意见请你厂在项目设计、施工、管理中落实.本项目 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工程必须请 有资质的公司设计,并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措 施.项目竣工后,你厂必须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 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如不服本行政许可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金华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