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3-02-13 |
4 结构要求 4.1 实验室应保存母体组织中的协助部门参与实验室管理体系活动的支撑性资料. 注:如实验室服务与供应品的采购、新入职人员的招聘与培训及废弃物处理等工 作,可由母体组织中的相关部门协助完成. 4.2 负责技术的管理人员中应至少包括一名在电煤检测领域内具有丰富知识和经验 的成员,应具有化学专业或与所从事检测活动范围密切相关专业(以下简称化学及 相关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和五年以上化学检测的工作经历.若实验室除了化验, 还从事采样、制样,负责技术的管理人员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具备采样制样的 相关知识和
3 年的采样制样工作经历.
5 资源要求 5.1 人员 5.1.1 认可范围包含采制样时: a) 申请认可的授权签字人除满足CNAS-CL10的要求外,还应具备采样制样的相 关知识和3年以上采制样工作经历. b)实验室从事采样、制样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理工科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 学历,如不满足要求,应具有
3 年以上采制样工作经历.有文件资料证明其经过培 训能够胜任采制样工作的经历、经验、技能,掌握采制样的基本理论知识以及采制 CNAS-GLXX-2018 20XX 年XX 月XX 日发布 20XX 年XX 月XX 日实施 第5页共31 页 样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性能,按照相关标准或规范熟练操作,熟悉相关采制样仪器设 备的调试、维修和操作. 5.1.2 认可范围不包含采样制样时,关键技术人员(参考 CL52 6.2.2b),包括授权 签字人要求参考 CNAS-CL10 及CNAS-CL52 的相关要求. 5.1.3 从事在离开固定设施场所实施的检测工作时,如检测煤炭机械化采制样精密 度和偏倚等项目,实验室不应向其他机构借用人员从事相关的检测工作. 5.2 实验室设施和环境条件 5.2.1 采样区域应有防风、防雨、除尘或温控的设备设施,避免样品损失和污染, 能保证采样设备各部件正常工作. 5.2.2 制样区域应配备有效的排风、除尘、消防和避震的设备设施.如制样过程产 生过高的噪声,制样区域应有消音措施或提供工作人员的保护措施.制样区域的温 控设施应对煤质特性(如全水分)无显著性影响.人工制样地面应平整,其硬度应 满足制样工作要求. 5.2.3 实验过程中若有烟雾、有害气体产生,应加装有效的通风设施. 注:如实验室测试煤中的灰分、挥发分、全硫等项目时需要注意通风. 5.2.4 采样、制样和化验区域应有环境监控设备或设施(如温度监测装置、湿度监 测装置,粉尘、噪音等监测设备设施),并控制及记录环境条件. 5.2.5 实验室在固定设施场所之外的设施从事检测时(可不适用 CNAS-CL20《检测和 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非固定场所检测活动中的应用说明》),如检测煤炭机 械化采制样精密度和偏倚等部分项目,应确保设施及环境条件满足要求. 5.3 设备 5.3.1 采样、制样和检测的仪器设备的数量和技术参数应能够满足实验室日常检测 的需要. 5.3.2 用于采样、制样和检测的仪器设备及其软件的相关技术指标应符合相关标准 或规范的要求. 5.3.3 日常使用仪器设备过程中应对其进行必要的维护,并保存相关记录. 5.3.4 实验室应按相关技术标准或规范定期对带有缩分功能的制样设备进行精密度 测定和偏倚试验,当首次使用或对其精密度和偏倚有怀疑时,应进行设备的缩分精 密度测定和偏倚试验,以满足相关技术标准或规范的要求. CNAS-GLXX-2018 20XX 年XX 月XX 日发布 20XX 年XX 月XX 日实施 第6页共31 页5.3.5 检测煤炭机械化采制样精密度和偏倚等项目时,若涉及到借用设备,应确认 借用的仪器设备(含辅助计量器具)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且计量溯源有效,并保 留该借用设备信息的记录.实验室应在原始记录中记录借用设备的情况. 5.3.6 实验室应根据仪器设备在实验过程的预期用途或相关技术标准或规范法律法 规的要求对所辖的仪器设备进行分类管理,并对影响结果报告有效性的不同类型的 仪器设备制定检定/校准、核查计划方案. 5.4 计量溯源性 5.4.1 对于在检测前按作业程序必须使用标准物质进行校准的实验设备,如工业分 析仪、测硫仪、元素分析仪、灰熔融性测定仪等,实验室可以采用标准物质的校准 作为有效溯源方式.实验室实施的标准物质校准,由评审组的技术评审员确认,无 需另行安排校准领域评审员.实施标准物质校准时,选择的标准物质需要与实际检 测匹配,覆盖被检测样品,并保留校准记录. 5.4.2 电煤实验室常用仪器设备校准/核查建议见附录 A. 5.5 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5.5.1 当实验室的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由母体组织和母体组织外的采购部门协助 时,实验室应根据检测项目标准要求的规格和技术指标,提出服务和供应品的技术 要求.经过验收合格的物品由相应负责人登记并入库存放,与检测相关物品的采 购、验收、入库及出库应填写相应的记录. 5.5.2 当实验室的供应品由母体组织统一质量验收时,实验室应参与验收并保留进 行符合性检查或验收记录.如实验室使用母体组织其他机构提供的实验用水时,应 当保留其符合实验室用水要求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