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3-02-19 |
2056 年3月20 日 经营范围:白砂糖、赤砂糖、蔗渣、桔水(除酒精外)的生产与销售;
原料 蔗种植、 开发、 利用;
食糖生产相关产品、附属设备、零配件生产、加工;
仓储;
制糖技术咨询、服务;
贵金属(国家专控除外)销售. 来宾永鑫持有来宾小平阳 100%股权. 截止2016年9月30日,来宾小平阳资产总额612,066,434.43元 ;
负债合计 424,196,248.9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87,870,185.45元;
2016年1-9 月实现营业收入260,409,403.09元,净利润18,291,318.16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托管事项
1、崇左糖业负责被托管方的经营管理,具体事项有:决定被托管方的经营 管理;
决定提供给被托管方有偿使用的资金数额、用途以及协助被托管方取得的 相应的银行贷款的用途, 以确保顺利开榨和公司的正常运营;
决定所有产成品的 对外销售,但应当接受被托管方或永鑫华糖的监督.
2、被托管方资产的所有权仍由被托管方拥有.在托管期间新增或添附的资 产和财产的所有权, 自崇左糖业收回托管期间投入资金和利息后,归被托管方所 有.
3、 托管期间,被托管方的法人地位仍保持不变,即被托管方仍保留其独立 法人地位,独立享有和承担其自身的债权债务等.
(二)托管期限 本协议的托管期限为
1 年.托管期内,中粮屯河公司受让永鑫华糖 55%的股 权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本协议终止.
(三)托管期间的资金提供及托管费用
1、托管期间被托管方生产经营相关的资金由崇左糖业提供或由崇左糖业协 调帮助被托管方获得银行贷款,崇左糖业确保被托管方托管期间生产正常运营.
2、 托管期间,被托管方生产出的全部产成品的所有权归崇左糖业所有.产成 品的所有权自产成品离开生产线后,所有权即刻转移至崇左糖业.
3、崇左糖业提供资金的利息自资金到达被托管方账户之日起至实际抵充之 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折合的日利率(一年
365 日)计算,按月结算.每月五日前结算上月利息.
4、托管期间,崇左糖业投入资金专款、专用,各方协商确定托管期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永鑫华糖、被托管方及任何第三方不得干涉.
5、托管费用 托管期内崇左糖业提供资金购买的原料蔗对应的产成品全部计收托管费用, 托管费用计算方式如下: 托管费用=产品总销售量*各方共同确定的产成品销售价格(不含税)* 2.5%;
上述产成品数量包括本协议签订前被托管方已签订销售合同的数量.
2017 年5月1日前,完成托管费用的最终核算.
(四)保证和承诺
1、永鑫华糖、被托管方承诺: (1)永鑫华糖合法拥有被托管方股权,有权确认被托管方董事会对托管经 营的相关授权. (2) 被托管方具备进行蔗糖生产的全部经营资质,并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 内该等资质持续有效. (3)在托管期间,就本协议的相关事项,永鑫华糖、被托管方承诺将无条 件的予以同意,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被委托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有效 的决议. (4)保证被托管方资产的质量、使用年限及合法真实,保证被托管方的资 产权属无争议、 无司法执行 (因托管期间内未按期支付款项导致纠纷引起的司法 执行除外) ,并且拥有完全的权利,如由此发生有关产权纠纷,由永鑫华糖、被 托管方承担全部责任. (5)永鑫华糖、被托管方应对移交崇左糖业保管的包括财务账册在内的文 书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崇左糖业对以上资料保密负责,不 得外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