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3-02-20 |
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本工程为河道开采,采用挖掘机铲装矿石―公路运输(汽车)开拓,工程建设规模 较小,评价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河道开采造成的生态破坏以及所采取的生态恢复措施;
(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的综合利用;
(3)运输过程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II
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建筑用砂开采为露天开采,根据国家发改委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不属于其中规定的 鼓励类、限制类、淘 汰类 项目,为允许类项目. 又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2005 年9月7日环保总局、 国土资源部、卫生部发布),本项目砂石料开采不在其禁止和限制类别之内,同时 本项目符合相关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 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2)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开采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地及基 本草原等重要环境敏感区,不属于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
采砂区及周边 没有发现有价值的自然景观, 无国家及甘肃省规定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种类;
属于 《会 宁县河道采砂管理规划》中的可采区,符合会宁县河道采砂规划. (3)环评类别判定的依据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 (甘政发【2016】59 号),划定了甘肃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其中 会宁县会师镇、太平店镇、甘沟驿镇、头寨子镇、郭城驿镇、河畔镇、丁家沟乡、 新添堡回族自治乡、翟家所乡、党家岘乡、杨崖集乡、中川镇、侯家川镇、老君坡 镇、八里湾乡、柴家门镇、平头川镇、汉家岔镇、韩家集乡、四房吴镇、大沟镇、 刘家寨子镇、新塬乡、土门岘乡、新庄塬乡、草滩乡、土高山乡、白草塬镇属于甘 肃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本项目位于会宁县河畔镇,因此本工程位于甘肃省省 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 部令第
44 号),土砂石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会宁县河畔镇中滩村段河道普通建筑用砂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全国 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 年)》 、 《甘肃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 年)》 以及 《会 宁县河道采砂规划》(2016~2020 年)中的相关规划要求,项目运营过程中开采过 III 程采用喷淋洒水,原料堆场、产品堆场以及废石堆场采用洒水+苫盖篷布,生产废水 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沉淀泥沙、废石等暂存于临时堆场后,做 好防护工作,用于采坑阶段性回填及生态恢复工作,得到妥善处置.总之,项目在 建设、运行过程中将对当地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通过采取相应的预防、减缓、 控制和恢复措施,各项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妥善处置,运营期产生的水土流 失和生态破坏均可通过相应的治理措施加以恢复. 因此,会宁县河畔镇中滩村段河道普通建筑用砂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本项目运 营期间在采取本环评中提出的各种措施后,可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项目主 要的影响是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做到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可减少对生态环境 的影响,本项目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