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2013-02-27

b)湿法工艺:备料、破碎、筑堆、浸出、萃取、电积、渣堆处理、公用单元等. 4.3.3 主要工艺 主要工艺均为必填项,具体要求如下: a)火法工艺:包括熔炼、吹炼、精炼(火法和湿法)工艺;

熔炼:分为闪速熔炼、富氧底吹、富氧顶吹、富氧侧吹、合成炉熔炼等富氧熔池熔炼或富 氧漂浮熔炼工艺. 吹炼:转炉、闪速、顶吹浸没、底吹、侧吹等吹炼工艺;

火法精炼:分为回转炉精炼和倾动炉精炼等精炼工艺;

湿法精炼主要有电解精炼;

b)湿法工艺:浸出―萃取―电积、堆浸―萃取―电积等工艺. 4.3.4 生产设施 生产设施分为必填项和选填项,具体要求如下: a)火法工艺:必填项为备料工序(包括原料库、转运站、碎磨机等)、熔炼(闪速炉、顶吹 炉、侧吹炉、底吹炉)、吹炼(转炉、铜锍磨热风炉―闪速吹炼炉、底吹炉、顶吹炉、侧吹炉)、 火法精炼(阳极炉、圆盘浇铸机)、电解精炼(电解槽、电解液循环槽、循环槽)、烟气制酸(净―4―化塔、转化塔、吸收塔)、公用设施(包括化学水处理站、锅炉房、阳极泥储存间等),选填项 包括干燥窑、余热锅炉及发电系统等;

b)湿法工艺:必填项为备料工序(包括原料库、转运站、碎磨机等)、浸出(浸出槽)、萃取-反萃(萃取槽、反萃槽等)和电积系统(电积槽、脱铜电积槽等),选填项包括备料工序的干 燥窑等;

c)本标准尚未作出规定,且排放工业废气和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有明确国家和地方排放标 准的,相应生产设施为必填项. 4.3.5 生产设施编号 生产设施编号为必填项,具体要求如下: a)若生产设施有排污单位内部生产设施编号,则填报相应编号;

b)若生产设施无排污单位内部生产设施编号,则根据《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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