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2013-03-03

(三)交易标的情况 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持有吉林化纤股票 67,669,172 股,占吉林 化纤总股本的 3.43%;

合肥市尚诚塑业有限公司持有吉林化纤股票 67,669,172 股,占吉林化纤总股本的 3.43%;

杭州羽南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吉林化纤股票 52,631,576 股,占吉林化纤总股本的 2.67%.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表 "东海基金-鑫龙

14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吉林化纤股票 99,022,556 股,占 吉林化纤总股本的 5.02%.

三、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 是公司基于看好吉林化纤所从事行业的未来发展,认可吉林化纤 的长期投资价值,有利于资源整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本次交易前,子公司上海方大持有吉林化纤股票 33,216,300 股,占吉林化 纤总股本的 1.69%. 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直接持有吉林化纤股票 65,114,394 股,占吉林化纤总股本的 3.30%. 本次交易后, 上海方大直接持有吉林化纤股票 320,208,776 股,占吉林化纤 总股本的比例为 16.25%;

方威先生直接持有吉林化纤股票 65,114,394 股,占吉 林化纤总股本的 3.30%,上海方大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合计持有吉林化纤 股票 385,320,614 股,占吉林化纤总股本的 19.55%. 公司将根据司法拍卖后取得法院裁定书、 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等进展情况依法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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